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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

发布于:2009-03-11 11:37:11 来自: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复制转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1.2条
[技术要点说明]
国外对地震地区砌体结构房屋的高度限制较严,有的甚至规定不允许使用无筋砌体结构。我国历次地震的宏观调查资料表明,不配筋砖结构房屋的高度越高,层数越多,则震害越重,倒塌的比例越大。震害经验还表明,控制无筋砌体结构房屋的高度和层数是一种既经济又有效的重要抗震措施。因此,对各类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做了严格限制。
1.主要内容
作为砌体抗震墙的墙体最小厚度,普通粘土砖墙为240mm,多孔粘土砖和混凝土小砌块墙体为190mm。普通粘土砖砌筑的180mm厚的墙体,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11-89发布以来,在新建工程的设计中不作为砖抗震墙看待。
对于一般的多层粘土砖房屋,当设防烈度为6、7、8、9度时,房屋的层数分别为不应超过八、七、六、四层,房屋的总高度分别为24、21、18、12m;对于横墙较少的房屋,层数相应减少一层,总高度相应降低3m;对于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还需再减少层数和降低总高度。对于240规格的多孔砖和190规格的混凝土小砌块房屋,除6度设防为七层21m外,同粘土砖砌体房屋。对于190规格的多孔砖房屋,则6~8度比粘土砖房屋减少一层降低3m,9度时,混凝土小砌块和190规格多孔砖均不适用。
  • swap007
    swap007 沙发
    层数不变的情况下,住宅层高如何能调整为2.9米,且满足结构及抗震等要求,并通过图审
    2010-09-08 1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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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砖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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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 般 规 定 考虑到现阶段的砌体房屋多属于无筋砌体结构范畴,且用于住宅、办公楼、教学楼和医院等,楼内人员较集中,一旦结构在地震中破坏,伤亡损失严重,因此,为了使多层砌体结构房屋能够实现规定的抗震设防目标,除了第一、二章规定的要求外,需要严格控制的是:限制砌体房屋的使用高度,选择合理的承重结构体系,重视墙段抗震承载力验算;并在各类砌体结构的相关强制性条文中分别规定设置必要的约束构件,加强整体性连接和局部易损部位的连接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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