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砖混结构 \ 7.14 多层砌体房屋纵横墙交接部位有何构造要求?如果在纵横墙

7.14 多层砌体房屋纵横墙交接部位有何构造要求?如果在纵横墙

发布于:2009-03-10 16:45:10 来自: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复制转发]
多层砌体房屋的各个部分通过相互连接达到加强整体性的要求。纵横墙交接处的连接对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性影响较大。实际震害表明,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当一侧的墙体首先倒塌时,与之正交的另一侧墙体会由于失去侧向支撑而坍塌。因此不仅要求某一方向墙体在强度方面满足抗震验算的要求,而且要求与其它墙体有可靠的构造连接。
墙体与墙体的交接部位,如内外墙交接部位、外墙转角部位、内墙与内墙交接部位等都是墙段的尽端,也是墙体在受力时易于开裂脱落的部位;洞口边缘的墙体在剪切破坏后易
于脱落,属于容易损坏的部位。
为了加强纵横墙交接处部位的连接,要求纵横墙咬槎砌筑,可以留坡槎,但不应留直槎。GB50011规范7.3.7条规定,纵横墙交接处未设置构造柱的墙体之间,7度时长度大于7.2m的大房间及8、9度时,均要沿墙高设置拉结钢筋。有构造柱的墙可通过先砌墙并留马牙槎,沿墙高设置连接钢筋,最后通过后浇构造柱的混凝土来达到拉结的要求。
GB50011规范6.1.8条第4款规定了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上开洞的洞边距端柱不宜小于300mm,而砖墙的抗震性能不如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其要求应严于抗震墙,在纵横墙交接附近的墙体上开洞,洞口边缘距交接处墙边缘的最小距离应大于300mm,以保证交接处的整体性。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砖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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