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砖混结构 \ 7.9 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计算有何要求?

7.9 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计算有何要求?

发布于:2009-03-10 16:43:10 来自: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复制转发]
由于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在不同地面标高上的层数和高度不同,结构竖向刚度不均匀,对结构有不利影响。出于安全考虑,对于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的计算,仍然沿用自室外地坪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标高或至檐口标高的方法,室外地坪应从低处计算。按同样要求,层数也应从低处算起,例如,坡地上某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低处有六层,高处有五层,则总层数应按六层计算。
若多层砌体房屋在坡地范围内的结构每层楼板均与山体有可靠的锚固,横墙也采取有效措施与山体连接,结构的墙体刚度较大,则可按从地面较高处计算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但此时应按抗震规范4.1.8条考虑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的放大作用。例如,坡地上某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低处有六层,高处有五层,采取上述措施加强结构与山体的连接后,则该房屋总层数可按五层算。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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