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07年第4号(总第22号)审计结果公告:“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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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一些中小合同项目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部分单项工程被违规转分包。
一是左岸电站、右岸电站、地下电站、电源电站48个中小合同(大部分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中,有21个未招标,金额3.13亿元,占应招标金额的51%。
二是少数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收取管理费5345万元。抽查永久船闸(二期)、左岸电站、右岸电站、地下电站部分工程,合同金额53.01亿元,查出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8.65亿元,占16.3%;收取管理费5345万元,占违规转分包金额的6.2%。如2005年1月,三峡总公司将合同金额4953万元的左岸电站装饰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饰工程施工资质的宜昌三峡工程建设三七八联营总公司,该公司收取10%管理费后,将全部工程分包给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等3家施工单位。宜昌安联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永久船闸二期部分主体工程建设中,将6.8亿元的工程分包给18家单位,占结算金额的27%,收取管理费3907万元。
(二)部分单项工程监理工作比较薄弱。
一是现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较低。抽查6家监理单位1448名监理人员,其中740人没有监理资质,占51%。如负责主体工程监理业务的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三峡总公司控股,以下简称三峡发展公司)厂坝监理部平均在岗人数为150人,仅有23人具有监理资质,5名总监和副总监中,只有3人具有总监资格。
二是少数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峡发展公司等监理单位在永久船闸和右岸大坝工程监理中,存在未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变更,以及监理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三峡总公司未经招标,将监理业务直接发包给下属公司。1998年至2006年4月,三峡总公司与三峡发展公司签订347个监理合同,金额3.41亿元。除1个合同外,其余346个均未招标,占合同金额97%。其中153个合同采取先开展业务后补办协议的做法。
感觉三峡工程的监理也就这样,别的地方不知道会搞成什么样子?还有三峡发展公司不就是搞成三峡开发公司的小金库嘛?
这种事情也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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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inqi000 于 2009-3-17 15: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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