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的设计要求
一、参考国标: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信息产业部主编,建设部批准,2000.8.1施行,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和验收。
二、基本术语
ü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又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它包括建筑物到外部网络或电话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话音或数据终端之间的所有电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
综合布线系统由六个部分组成:
ü 工作区——为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由信息插座及从信息插座到终端设备的连接软线组成。
ü 配线子系统(水平子系统)——由配线电缆或光缆、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水平子系统。
ü 干线子系统(垂直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干线电缆或光缆、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垂直子系统。
ü 管理——是针对设备间、交接间、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ü 设备间——是安装各种设备的房间,对综合布线而言,主要是安装配线设备。
ü 建筑群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电缆或光缆、跳线等组成。
三、系统设计
综合布线系统应是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应能支持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的需要。综合布线系统宜按下列六个部分进行设计:
1. 工作区;
2. 配线子系统;
3. 干线子系统;
4. 设备间;
5. 管理;
6. 建筑群子系统。
建筑与建筑群的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配置的综合布线系统。当网络使用要求尚未明确时,宜按下列规定配置, 用光缆和铜芯对绞电缆混合组网:
1)每个工作区有2个或2个以上信息插座;
2)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
3)垂直干线的配置:每48个信息插座宜配2芯光纤,适用于计算机网络;电话或部分计算机网络,选用对绞电缆,按信息插座所需线对的25%配置垂直干线电缆,或按用户要求进行配置,考虑适当的备用量;
3)当楼层信息插座较少时,在规定长度的范围内,可几层合用交换机,并合并计算光纤芯数,每一楼层计算所得的光纤芯数还应按光缆的标称容量和实际需要进行选取;
4)配线设备交换硬件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ü 用于电话的配线设备,宜选用IDC卡接式模块;
ü 用于计算机网络的配线设备,宜选用RJ45或IDC插接式模块。
5)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内容包括管理方式、色标、标识、交叉连接等。这些内容的实施,将给今后维护和管理带来很大的方便,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综合布线的每条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均应给定唯一的标志。应用色标区分干线电缆、配线电缆或设备端接点、同时、还应用标记条表明端接区域、物理位置、编号、容量、规格等,以便维护人员在现场一目了然地加以识别。
在每个交接区实现线路管理的方式是在各色标区域之间按应用的要求,采用跳线连接。设备间、交换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硬件均应设置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并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图纸资料;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标明相同的编号;
6)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间距。有条件的话,综合布线的干道应该跟强电和其它弱电干道分开,走独立弱电井,没有条件的话,必须严格遵守国标中规定的间距要求,以防干扰造成的系统不稳定甚至通信中断。关于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电缆、光缆及管线与其它各类管线(如避雷线、给水管、热力管、煤气管等)的间距,参看国标。
四、安装工艺要求
设备间 ² 设备间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
² 设备间宜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电缆引入区和网络接口;
² 设备间的位置宜便于接地;
²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30度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20%-8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² 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面积最低不应小于10平米。 ² 机架或机柜前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面的净空不应小于600mm;
² 壁挂式配线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m;
交接间
² 交接间的数目,应从所服务的楼层范围来考虑。如果配线电缆长度都在90m范围以内,宜设置一个交接间,当超出这一范围时,可设两个或多个交接间,并相应地在交接间内或紧邻处设置干线通道。
² 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平米,如覆盖的信息点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电缆
² 配线子系统电缆宜穿管或沿金属电缆桥架敷设,当电缆在地板下布放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布线、网络地板布线、高架(活动)地板布线、地板下管道布线等安装方式。
²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电缆孔、管道、电缆竖井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宜采用电缆竖井方式。水平通道可选择预埋暗管或电缆桥架方式。
² 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工作区
² 安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应采用防水和抗压的接线盒;
² 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² 工作区的电源插座应选用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保护接地与零线应严格分开。
五、验收规范
器材检查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测试数据。
缆线的敷设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首推568B类连接方式。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以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交给建设单位。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装工程量;
2) 工程说明;
3) 设备、器材明细表;
4) 竣工图纸为施工中更改后的施工设计图;
5) 测试记录(宜采用中文表示);
6) 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需更改设计或采取相关措施,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双方洽商记录;
7) 随工验收记录;
8) 隐蔽工程签证;
9) 工程决算。
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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