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3-07 13:50:07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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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规范第6.1.2条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表6.1.2下注第二条:“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应该怎么理解,我现在作了一个八度(0.2g)区的一个77.5米(不包括水箱间等局部突出部分)高的剪力墙结构的商住楼,地上二十六层,三层商场,地下一层,场地类别为三类,四角开了角窗,请教各位高手指点一下,抗震等级应该如何确定,一级还是二级?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中9.3.4条明确规定“当高层住宅高度接近(相差6m)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结合住宅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提高抗震等级”但我不知道三类场地,及建筑四角开设角窗能否作为提高抗震等级的条件,如果不能,那规范那条应该怎么理解?而且全国民用建筑技术通则中也明确规定八度地区不宜采用带有角窗的结构,九度不应采用,请高手明示?或能提供规范编制专家主的电话,我想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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