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给排水 \ 二类居住建筑的合用前室是否需要设置喷淋
我现在正在做一个17层,高度57m的二类居住建筑,封闭楼梯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是否需要设置喷淋.但如果是一类居住建筑(19层以上的住宅),合用前室是否需要设置喷淋?

全部回答(2 )

  • xiaolajing
    广东省出了 规定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综合楼和高层商住楼与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均应设喷淋"
    2014-06-30 11:02:30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wuika
    高规只有对二类公共建筑设喷淋有规定,纯居住建筑可不设
    2014-06-27 18:13:2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返回版块

47.25 万条内容 · 1297 人订阅

猜你喜欢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