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2-26 17:25:26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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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规第3.1.4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但第7.1.10条说: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六章的有关要求;此时,底部框架抗震墙的抗震等级6,7,8度可分别按三、二、一级采用
但第六章并没有关于底部框架抗震墙的条文,只有框支剪力墙的条文,
请问6度区底框要不要进行抗震计算,大家怎么理解这两条?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支剪力墙结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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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ngyan801 于 2009-2-26 17: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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