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4-16 22:08:1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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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遇到一个问题,我做了一个建筑群(一个厂区),有5栋办公楼,都是属于多层建筑,最高6层。每栋楼都设有消防系统(消火栓15l/s),我在其中一栋最高的办公楼顶设了一个12m3的消防水箱,意思是整个建筑群共用。图审机构都没有提出什么异议,顺利通过;而到了消防大队这一关,他们的意思是一个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整个建筑群的消防初期用水量,理由是:“如果几栋办公楼同时着火怎么办?”可是又不能在规范上找到相关的设计依据,要让我在每栋楼顶各设一个消防水箱,要不然,嘿嘿……没办法,我们设计院只好妥协加水箱。于是,建筑、结构各专业都跟着改图……
改是改了,但是我觉得消防大队的理由不足以让我信服!如果几栋办公楼同时着火的话,那么我设的消防水池(我按其中最大一栋楼的用水量设计的120m3)的容量不是也不满足吗?消防泵的出水量更是不能满足了!那又该怎么办?但是消防大队没有提出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一直困绕着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错了,难道图审机构也错了?我很矛盾!
还希望大家能和我交流交流,谢谢大家!!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户内热水管道不用循环吗?最起码得有立管循环吧?当然,户内支管都不做循环的。
而且,业主现在都要求把室内空间做到最大,卫生间都非常的小,所以才痛苦啊!~管道没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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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热水没必要设循环吧??我们这户内支管都不作循环,不过如果业主要求设的话只能设了。
只要建筑专业的留有空间的话,要设也不应该因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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