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0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1 )
主题
回复
粉丝
防雷减灾
8.7 万条内容 · 230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大家也许都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气体灭火区域使用的报警设备与原有大楼的报警设备不同,或者由于原有大楼采用了进口的设备,而其无相应的气体灭火控制盘,那么在这样的时候如何进行系统之间的联系。我的做法是气体灭火区域完全设置为独立的报警与控制系统,然后通过模块与控制中心通讯,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控制中心可收到气体喷洒的信号,但不可以对其控制,这样的做法妥当吗,我也查了相关设计规范,好像没有什么违背的,请高手指教!!!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