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2-10 14:09:10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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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
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我有几个问题问下:
1.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
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如果材料设备是施工方采购的,我觉得甲方不应该
承担责任。
2.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施工方施工一个钢结构工程,在不可抗
力下发生损坏或倒塌。合同继续履行这笔费用也是由甲方承担?
请各位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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