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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规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定的疑惑

发布于:2009-02-05 15:37:05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民规13.1.3条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启动报警系统。我觉得很困惑,按照该条要求,岂不相当于多层公共建筑都要设置火灾启动报警系统了?感觉怎么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更严格。不知道大家多是怎么理解的?是否也按照这条执行了?我以前都是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执行的。现在不晓得咋弄了!请教了!谢谢!

全部回复(2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ry_pig
    zry_pig 沙发
    那个大虾去打听下?
    2011-04-17 0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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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goodcwy
    goodcwy 板凳
    民规就是一本烂东西。不要理他。我们审图办老头的原话。呵呵
    2011-01-24 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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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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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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