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4-13 15:41:13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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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型公建越来越多,尤其是人员较为密积的酒店、商场、写字楼,在紧急状况下的人员疏散是一个很现实和重要的问题,这对应急照明系统的合理设置提出了新的问题。
应急照明包括以下几种:
1.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继续工作(或暂时继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
2.为使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从室内安全撤离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区)而设置的疏散照明;
3.正常照明突然中断,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
就其功能而言,应急照明是十分重要的,它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问题,所以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是其可靠性的关键。
实践中应急照明系统作法比较普遍的有四种:
1.采用浮充蓄电池灯作为应急照明灯;
2.采用双电源切换箱作为应急照明供电电源;
3.采用浮充蓄电池灯,其供电电源为双电源切换箱;
4.采用集中浮充应急照明箱。
第一种方法其优点是使用比较灵活,浮充蓄电池灯之间相对独立,互不干扰,可以不用双电源供电,设计、施工容易。对于电源异常时可实现不间断照明,有的产品可实现十分灵活的远程控制及监视,甚至可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定疏散通道走向。其缺点是价格较高,使用不善容易损坏,维修、保养工作量较大,维护成本高,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实现远程控制及监视所需投资很大。浮充蓄电池灯的使用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因为如果管理不善浮充蓄电池灯的电源在正常状态下被意外切断,应急灯进入放电工作状态,而这个放电时间可能很长,一般都在几小时以上,而规范和灯具自身要求最多不超过一小时。这样使用灯具的寿命受到很大的影响,不用多久就会损坏,维修更换不及时,在紧急状态下不能正常工作,使情况恶化。从经济角度来说,这种方法初投资较大,维修更换成本较高,而且浮充蓄电池灯需定期充放电,否则会出现充放电失灵、电池失效等问题。所以,这种作法比较适用于面积较小、双电源很难解决的建筑和对疏散指示照明要求极高的建筑。
第二种方法是把应急照明按二级或一级负荷用双电源供电,其供电应为独立的回路,双电源应在末端切换。优点是成本较低,寿命较长,单箱控制面积较大,如果供电电源和线路能保证,供电时间可以足够长;在电箱二次回路可以加远程控制及监视,可对其下的分支回路进行监测,也可对多台装置进行监测与监控,系统易用性强。缺点是对供电电源和线路的可靠性要求较高;双电源切换的间隙应急照明出现间断,如果两路电源均出现问题就不能保证疏散要求。这种方法适用于双电源容易解决、面积较大、非重要的建筑。
第三种方法从某种角度可以看作是前两种方法的集成,它同时具有前两种方法的优点,而且性能非常可靠,但成本比前两种方法都要高。这种方法适用于双电源容易解决、面积较大、非常重要的建筑。第四种方法其优点是成本较低,寿命较长,单箱控制面积较大,在电箱二次回路可以加远程控制及监视,设计、施工容易,电源部分设计灵活,使用用途可以延伸。现有的集中供电箱体自身可以耐火,箱内导线阻燃,可以适合火灾现场。对于较大型建筑自身设有电气竖井,它可放置于竖井中,防火问题更易解决。因为箱体为独立设置,不用担心无关人员误操作,管理比较方便、安全。另外,蓄电池集中放置在箱体内,灯具自身不带浮充蓄电池,经济性上比较合理,维修、维护工作量少,故障率低,寿命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从经济性方面比较这种方式与采用浮充蓄电池灯方式相比投资减少30%左右,而且规模越大该项投资越低。在设计、使用时可以做出多种方案:对非重要部分可用单电源供电,可以减少施工的复杂性,提高经济性;对重要负荷可采用双电源供电,即使两路电源均出现问题时,仍可由电池组供电,可实现不间断照明,能保证疏散要求。供电时间可根据实际负荷量来改变电池组的容量,使用灵活;因其可以实现三电源供电,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可*性。如有必要可直接为24V直流负荷供电,使其用途可以延伸。集中供电方式可以对应急电源装置的电池组充放电状态、充放电电压、电流进行监测,对其下的分支回路进行监测;也可对多台装置进行监测与监控,增强了系统的可控性和易用性。这种方法相对第二种方法的投资要高,但适用范围广、可靠性高,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有很强的通用性,应用灵活。对于应急照明的设计还有其它方法,但也是这三种方法的组合和衍生,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灵活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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