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1-15 10:28:15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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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走道排烟问题
8.4.1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8.4.1.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本人认为应该加两字
8.4.1.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
(两端)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理由是:
1.我的工程:内走道是120米,但是内走道设计除两端开窗以外,中间部分也开了2个窗,4个窗之间间距只有40m,按规范要求我还得机械排烟?怎么设置?
2.假若内走道是120米,内走道设计除两端开窗以外,中间部分还开了5个窗,7个窗之间间距只有20m,难道还得要机械排烟?
.........
各位朋友意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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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07K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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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有自然排烟条件,可按照最远点不超过30米原则划分防烟分区。即
3。120米,中间开一个窗,足矣。设挡烟垂壁即可即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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