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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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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结构侧向位移限制条件时,要否考虑不同作用效应的组合按照《混凝土高规》第5.6.1~5.6.4条的规定,结构位移计算按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考虑,作用的分项系数取1.0。因此,高层建筑结构的位移、变形验算,原则上应考虑不同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 实际设计时,对侧向位移的验算,往往仅考虑风荷载或水平地震淡淡作用,是一种简化处理方法。主要原因是,重力荷载作用下结构侧向位移相对很小;60m以下的结构,风与地震作用下的侧向位移不要求同时组合;60m以上的抗震设计结构,仅考虑20%的风荷载位移参与水平地震位移组合,影响不大。对于计算层间位移角接近限值的情况,应按规定考虑可能的组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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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chenwenjie17
沙发
规程[1]和规范[2]都规定,柱净高H与截面高度h之比H/h≤4为短柱,工程界许多工程技术人员也都据此来判定短柱,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因为确定是不是短柱的参数是柱的剪跨比λ,只有剪跨比λ=M/Vh≤2的柱才是短柱,而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H/h≤4的柱其剪跨比λ不一定小于2,亦即不一定是短柱。按H/h≤4来判定的主要依据是:①λ=M/Vh≤2;②考虑到框架柱反弯点大都靠近柱中点,取M=0.5VH,则λ=M/Vh=0.5VH/Vh=0.5H/h≤2,由此即得H/h≤4。但是,对于高层建筑,梁、柱线刚度比较小,特别是底部几层,由于受柱底嵌固的影响且梁对柱的约束弯矩较小,反弯点的高度会比柱高的一半高得多,甚至不出现反弯点,此时不宜按H/h≤4来判定短柱,而应按短柱的力学定义--剪跨比λ=M/Vh≤2来判定才是正确的。
2009-11-05 16: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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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311823
板凳
chenwenjie17 发表于 2009-11-5 16:37 规程[1]和规范[2]都规定,柱净高H与截面高度h之比H/h≤4为短柱,工程界许多工程技术人员也都据 …学习了,受教。。。。。。
2017-03-15 1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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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但实际设计时一般先用H/h≤4为短柱。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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