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4-06 17:37:06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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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在正在编制一个小水电站的方案。我是去年刚毕业的,但我不是学水保的,我本科学的土管。现在很多东西都要慢慢学习。我方案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现在想和大家讨论讨论。
1.防治责任范围的问题。该工程取土料是在附近的一个小砖厂,此处属在开采的土料场,是否应该该处纳入防治责任范围?
2.我现在手上的主体工程设计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土石方平衡表没有列出。但是每年的工程量,即开挖量、砼浇筑、砼砌石量已列出,而且估算了工程总体需要的骨料量。可以根据这些数据算出每年的弃渣利用量吗?
对工程真的很不了解,编起来比较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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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关于弃渣量的计算,可以根据主体工程量进行估算,主要问清工程中开挖量、清基量、开挖利用量,我的计算方法是弃渣量=开挖量+清基量-利用量,仅供参考。
个人意见,水库淹没区应该算入扰动地表面积,毕竟该区域是受水电站工程的影响要改变其原地貌,同时在清库期间要对该区域内进行清理。
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应该在扰动地表面积之内,我个人认为防治责任范围≥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淹没区内的水土保持设施一般是不计入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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