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商住楼,商场部分是否设自喷?
《高规》7.6.3: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面超过200平的可燃物品的库房,应设自喷系统。
对此处商业营业厅如何理解?必须是敞开的营业大厅吗?分隔成小商铺的算不算此类?如果是高层商住楼,一二层为商铺,商铺部分应不应设自喷系统?

全部回答(5 )

  • guanlei8010
    自喷就不用了吧,要几个消火栓就好了呀
    不要这么浪费钱了呀,呵呵!!!!!!!!!!!!!!!
    2005-04-17 16:02:1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fly-xiang
    ??????
    2005-04-17 12:09:1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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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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