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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前辈指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我是一个新手,刚搞了一个建筑给排水图纸(六层单元式建筑,底层营业铺面,建筑高度18.9M),在设计中没有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图纸在公安消防科办手续时没有通过。他的解释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条文说明〉第8.4.1条第五点: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民用建筑,层数较多或体积较大,火灾易蔓延,应设室内消防给水设施。 我认为8.4.1条第五点讲的是教学楼,旅馆等其他民用类建筑。 请各位前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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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thank 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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