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3-31 15:27:31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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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项工程,审图意见如下:
1、食堂屋面避雷网格大于20X20或24X16米,不符合强制性条文GB50057-94 2000年版
第5.2.1条规定,仍未改,应出修改图。
2、3#员工楼消防水泵配电箱无明显标志,不符合强制性条文GBJ16-87 2001年版第10.1.3条规定。
3、3#员工楼说明“二次控制回路同一区域串接不同区域并接”是错误的,应提供消防泵
控制原理图(“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系个人著作,非国家标准图,不应直接引用,
如果采用可参照出图)。
我想说明的是:
1、第一个问题:原设计我是按照三级防雷标准,避雷网格为:18*18做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详附图;
2、第二个问题:消防水泵配电箱无明显标志,什么意思?
3、第三个问题:控制部份二次回路附图档在后,原设计说明中已作说明。
我认为已没什么问题,但审图的同志提出上述意见,请过往的各位朋友给小弟指点一下迷津,
这样的审图意见合适吗,还是我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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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谢谢大家的热心解答啊 我现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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