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11-17 10:36:17
来自:给排水工程/给排水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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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2008年7月10日
作为施工单位自身应加大对防范井底作业防中毒事故的宣传力度,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应加强作业工人的教育培训,掌握各种常见职业危害的预防知识,提高劳动者职业中毒事故的防范能力,以有效避免这类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作业人员、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措施; 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单位必须配备以下安全设备、设施:
(一)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氧气、可燃气体检测分析仪:
(二)机械送风(排风)设备:
(三)三套以上空气呼吸器:
(四)必要的通讯工具:
(五)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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