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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组对歌舞娱乐场所设机械排烟问题的答复

发布于:2008-11-10 12:58: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建规》9.1.3.5项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建规》9.4.6.4 项: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高规》4.1.5A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在理解以上条文时有以下疑问:
1、200平方米指所有房间总建筑面积,还是指某个大于200平方米的房间?
2、设置在地上1-3层的娱乐场所,房间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设排烟,那么设在四层及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其每个房间不论面积大小均需设排烟吗? 比如说通廊式KTV场所,房间内无自然排烟,那么每个房间都设机械排烟口?




针对以上问题,今天请教了《建规》、《高规》规范组。他们给出了如下解释:

1、公安部对公共娱乐场所要求很严,地下的娱乐场所每个房间要设机械排烟口这是明确的。

2、200平方米指一个房间的面积。

3、《建规》组某教授认为:对于地上三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要求应该是和地下娱乐场所一致。但是这样要求有些过严,9.4.6 条又不是强条,如果难以实现每个房间都设置的,对于房间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因面积小、有较好的防火分隔措施,且设有自动喷水和火灾报警设施,防控火灾能力强,机械排烟口可以只设在走道上。但计算风量时应加上无窗房间的面积。

4、《高规》组某研究员:可执行《高规》8.4.1.2项“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应设机械排烟。


尽管两个规范组的人员解释的不一样,建规要求更严,但总的来说不用每个房间设排烟口 这样还是很合理了。

希望大家顶起来,都看一看。


更多问题详见 http://www.long119.cn/index.asp

[ 本帖最后由 dq119 于 2008-11-10 21: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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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bboo1218
    bboo1218 沙发
    是啊,说的很细啊
    2011-05-17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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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winner108
    winner108 板凳
    那地上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房间面小于100平方的房间(无自然排烟条件)要不要设排烟口?若是设在走廊,走廊面积怎么算?
    2011-05-16 1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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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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