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防雷减灾 \ 中国防雷资料网

中国防雷资料网

发布于:2008-11-02 20:20:02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致广大防雷工作者:

为了让广大防雷工作者在防雷技术上有更进一步的提高,中国防雷资料网( www.m-spd.net)从今日起,每日在网站刊登3~5篇国家行业规范里关于防雷的介绍(如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2006 年版)防雷篇,内含规范的总则,名词解释,防雷条款和防雷条款的解释 )力争让大家更好的学习相关行业规范的防雷条款,更好地指导今后工作。浏览地址: http://www.m-spd.net/html/list_1279.html,如果在网站找不到您需要的规范,请直接联系我,QQ:598442830,将您所需的规范名字留下,次日,便会出现在网站上。所有规范共计500余部,涵盖各个行业。感谢大家多半年来的支持,中国防雷资料网将为大家提供更全面的防雷资料。

中国防雷资料网( www.m-spd.net) 站长 2012年1月15日

[ 本帖最后由 ljj1984918 于 2012-1-15 20:02 编辑 ]
  • zcliang_007
    zcliang_007 沙发
    有时间还是可以去看一看的。
    2009-06-21 23:30:21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返回版块

8.7 万条内容 · 23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最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章的一个疑问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章第13.1.3条规定: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条第2款第2小条为: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本人认为该条说的不规范,没有面积、功能等定语的限制,那所有的公建不管面积大小、功能要求都要设置,这不合理,也不符合国情。且该小条与第4小条存在逻辑矛盾,应予以修改,按“建规”里面的规定执行即可。以上属个人观点,发贴请楼主谈一下看法,也请大家讨论一下。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