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新修订的消防法在 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装备建设、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监督、消防产品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很大的改革和调整。
尤其是消防审核的范围有了较大调整,住宅等一般的工程将不再由消防部门审核,同时增强了设计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消防机构不需审核的工程,消防机构予以抽查,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其消防设计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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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q119 于 2008-10-29 19:58 编辑 ]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dfdfchen
沙发
楼上的说的对,那位朋友无私贡献一下啊....:victory:
2008-11-16 20:25:16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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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bzgcy
板凳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0_1203309_1.htm。
2008-11-08 23: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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