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10-18 13:03:18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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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敬己
日前,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出台准则,规定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不得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等,在引起嘘声一片之后,随后该协会又声明“若雇主接受保姆可穿着暴露”。
说实话,在这之前,我还真没有听说过有“家庭服务业协会”这么一个机构。直至追溯至其网站,才明白该协会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陕西省商务厅,并接受陕西省商务厅和陕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工作目标之一就是建立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由此看来,该协会出台保姆不准穿暴露装,倒也合其工作规范。
不过问题就在这儿。
在这之前,有要求“美发只能提供肩部按摩”以上的广州质监,有忽悠了全国人民的“全国牙防组”,有给馒头定标准的“国家标准委”,更有让免检奶粉“结石”一代中国人的“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这些机构从职能和职权上并非普通的“协会”那般虚设,更何况其主管部门一个个名头都是响当当的。
还是以陕西省家政协会为例。从公开的信息看,该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群众解难;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安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遵守法规是必然,只是出台这种“不准穿暴露装”的所谓非强制性准则不知所依何法?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也是必然,只是订立如《小学生行为准则》般只突道德需求的准则又如何体现为民、便民、利民?更何况虽然这类协会的“准则”或“标准”虽然不是法律条文,只是一些“建议”性质的要求,但如果落到具体实施层面,往往却很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效果。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还有类似“家政协会”这样的组织存在。不过只要稍一注意,就会发现从机构的存在这个层面上来说,为人民服务也就是为我们服务有很强大的人员保障,虽然我们在接受其服务之后并无知无觉。
显然,我们接受了服务却并不知道感谢谁,但这并不妨碍这些机构有其主管部门权力延伸的影子存在,甚至有时候他们还主动把自己的为人民服务的内涵扩大,而其目的,也就是保证其叠床架屋的机构的利益,把管理的触角尽量延伸到每一个可能的角落,人外有人,管理之外有管理,权外有权,利中有利。简言之,机构滥权已经成为不能忽视的权力生态。这一点,“牙防组”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
机构冗肿已经是机构改革的重大课题,在此之外,偏偏还有许多“机构”的存在。不说其附加在群众负担之上的负担之弊,单单从政出多门来看,已经尾大不掉。
其实问题也简单。让“协会”们回归“协会”的自律本义,如同工会应该是工人自己的团体组织一样。让主管部门主管自己部门的事,协会协调自己内部的事。虽然这有一些现实的困难,总比不时跳出来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准则”的好。更何况,这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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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nyrai
沙发
:L 连很多政府部门都是摆设 更何况这些协会了。。。
2008-12-10 1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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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zhigang522
板凳
这个协会可真能忽悠,其实绝大多数协会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对待保姆问题可能是这帮老家伙在雇佣保姆时受到了风韵貌美保姆的刺激,大有受不了的感觉。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你受不了是你有非分之想,别人雇保姆是有生活需要照顾家庭根据需要选择能做家务的人,不会像这帮人财大气粗专拣貌美风情万种的女子做保姆。呵呵,别说保姆穿暴露服装,就是不穿暴露服装也不定会出什么事情呐。心静自然凉,何况你不能把想爬上你的床的保姆一脚踹出门外吗?
2008-11-01 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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