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10-10 14:46:10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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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火规范的条文说明中
9.1.4需设机械排烟系统的部位平时有通风系统,常常设计成一套风管,风机可采用双速风机。平时排风用低速,火灾排烟时用高速;也可采用2套风机,排风机和排烟机并联,火灾时切换,这种形式在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的地下室多有采用
9.4.4本条规定了地下、半地下空间及其他密闭场所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要求考虑补风。
当一个设置了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自然补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包括机械进风和自然进风),且进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以便系统组织气流,使烟气尽快并畅通地被排除。但补风量也不能过大,据有关资料介绍,一般不宜超过80%。
对于一般有可开启门窗的地上建筑或自然通风良好的地下建筑,在排烟过程中空气在压差的作用下可通过通风口或门窗缝隙补充进入排烟空间内时,可不设补风系统。
那上面所说的通风系统和补风系统是不是一回事呢?如果不是,那补风时是不是可以用一台双速风机呢?
我看到很多图上也只有排风系统,那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设通风系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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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所以通风系统就可以理解为平时通风换气用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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