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10-10 08:02:10
来自:建筑设计/CAD下载及教程
[复制转发]
看了很多的帖子,可是对绘图时候设置比例,仍存在很多的疑问,我以前都是在一个预先设置的图框里画图的,在标注管理样式里面设置,例如是1:10的比例,我就标注管理样式(主单位-测量单位比例-比例因子)设置比例因子为10.然后在图框中画的时候再把所画的尺寸除以10,这样标注出来的尺寸是和图纸上一样的。
可是在一些帖子上说是,按照1:1画图,最后在通过放大图框,来实现比例的设置,可是放大了图框,在打印的时候还是要将其整体缩小的 ,这样看,我们设置的标注的字体是不是也相应的缩小了?是不是画1:10的,要把这些标注的字体事先应该先放大10倍?
还有就是在修改样式标注里面的测量单位中比例因子、标注特性比例中全局比例,这两个比例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请赐教!深表感谢!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我明白了些,按照1:1的画,如果是1:10的图,其实要把全局比例设置为10,这样画好图后插入图框将图框放大10倍,在打印即可 ,但是在打印的时候,打印比例怎么设置,打印区域怎么选?
还有2008里面窗口左下方的注释比例是什么意思?
谢谢。。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