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8-27 11:08:2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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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排水处处长马远东表示,上海目前大多已有和在建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为每小时27毫米(75L/s.ha)至36毫米(100L/s.ha),是按照“一年一遇”的降水标准来建的。 在某些特殊地段,排水能力则可应对“三年一遇”的降水标准,为每小时50毫米(139L/s.ha),如虹桥机场、浦东机场、虹桥枢纽地区等。昨天的暴雨超过“百年一遇”的标准,达到每小时118毫米(328L/s.ha),可以说是远远超过了上海排水系统的现有能力。"
上述引用相关部门针对暴雨排放不畅所做的解释,括号内的数据是本人后加的.但是问题来了,上海地区一年期的暴雨强度(按照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主编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是121毫米(336L/s.ha),按照水务局的说法36毫米还不到121毫米的30%。实在搞不清水务局一年一遇36毫米的说法从何而来。
有没有知道的同行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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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本帖最后由 jicqj 于 2008-9-17 1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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