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3-15 10:25:15
来自:给排水工程/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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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管材的推广应用,需要相关规范与之相适应。
由于现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版)第3.2.4条笼统将排水管材区分为“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两种,并将非金属排水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限制为5m/s,对发挥新型化学管材的水力学性能有很大限制(特别是在山地城市),使其经济性无法完全体现出来。
实际上,很多新型管材,如玻璃钢夹砂管、HDPE双壁波纹管等耐冲刷能力很强。(把含有大量泥浆、砂石的水装入各种管道进行“旋转磨损影响对比试验”,经300万次旋转后,测得管道内壁磨损厚度:有焦油和瓷釉涂层的钢管为0.53mm;用环氧树脂和焦油涂层的钢管为0.52mm;经表面硬化处理的钢管为0.48;玻璃钢管为0.21mm。[钟云,玻璃钢管道的应用,玻璃钢/复合材料[J],1997(1):31—35 ]),因此允许最大设计流速应当比一般非金属材料要高。管壁光滑和耐冲刷性,使得玻璃钢夹砂管比同样断面的其它管材具有更大的通水能力,也才能体现其技术、经济优势。
可以想见,现行规范制定时大量新型管材的应用尚未成气候,其“非金属管道”应当主要指传统的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等管材,而现在则不同了。
建议在规范修订时,在理论分析、试验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管道材料性能,细分“非金属排水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参数。这一方面体现了技术规范的严谨性,更重要的是对工程实践具有很大的意义;特别是对山地城市由于纵坡普遍较大,流速普遍“超标”的情况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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