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8-07 11:26:07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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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某些场所的排烟量是根据发热量来计算的,算出来的结果不尽相同。而在网上这方面的讨论也比较少,我想开这个帖子和大家讨论一下,希望能抛砖引玉。
就以某丙类设有喷淋的仓库,发热量4Mw,层高6米为例计算:
此种情况在计算排烟量时一般都按轴对称型烟缕计算,公式如下:
轴对称型烟缕
当 Z>Z 1 Mρ=0.071Qc1/3Z5/3+0.0018Qc (7.4.2-1)
Z≤Z1 Mρ=0.032Qc3/5Z (7.4.2-2)
Z1=0.166Qc2/5 (7.4.2-3)
式中 Qc—热释放量的对流部分,一般取值为0.7Q(kW);
Q—火灾热释放量(MW)按表7.3.10取值;
Z—燃料面到烟层底部的高度(m)(取值应大于等于最小清晰高度);
Z1—火焰极限高度(m);
Mρ—烟缕质量流量(kg/s)。
首先来计算Z和Z1,来比较一下大小,来决定选用哪条公式
Z按等于清晰高度计算为2.2m
Z1计算可得3.97m。
因此按公式(7.4.2-1)计算:可得Mρ=8.72 kg/s,即V=15.2m3/s=55000 m3/h
那么这个算出来的结果55000 m3/h能否作为最终的选择排烟风机的依据呢?我看很多人就此为依据选择风机,在这里我想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希望大家能指正。
我也是很偶尔看到一篇文章,指出根据人能忍受的辐射极限值计算烟气温度不能大于185℃,那我们来根据上面计算的得到的结果来校验一下烟气温度:
△T=Qc/MρCp (7.4.3)
式中 ΔT—烟气平均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
Cp —空气的定压比热,一般取1.02(kJ/kg·K)。
可算出△T=314.8℃,假设环境温度20℃那么烟气温度为334℃,远大于185℃。
如果就采用烟气极限温度185℃计算,环境温度20℃可得△T=165℃,并以此为依据查表计算可得V大概为22.5 m3/s即81000 m3/h,远大于上面计算的55000 m3/h
我一直都是这么计算的,是不是可能计算的过大,设备也选的过大浪费了。
各位在上海工作的的同行,不妨大家把自己的想法讲讲,平时你们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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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wzdast,根据辐射热量算烟气温度与角系数有关系吧,美国人做了什么样的假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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