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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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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大型仓库消防如何做?目前,本人遇到一个项目,一个物流公司的仓库,单层钢结构屋顶,净高12米,屋顶高13米.想做喷淋,但钢架屋顶,不好做,另外也超过了12米.是不是做消防炮.有哪位大虾知道怎么做的,请赐教,本人 不胜感激!:[ 本帖最后由 yzylt 于 2008-8-4 16:10 编辑 ]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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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2。对上帖第1点及第2点的理解:由于走廊(或电梯和楼梯间的小厅)是住宅的有机组成部分,理应属于住宅,可按住宅来进行消防设计。
各位同行:你们好,我发的帖子“请各位同行评评,有无道理”( http://bbs.co.163.com/content/0_1132821_1.html)迫切需要您及您的同学同事的评论!!谢谢大家能在百忙中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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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7.6.1条,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游泳池、溜冰场、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7.6.2条,建筑高度<100m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游泳池、溜冰场、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参《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之2.0.1条:住宅建筑之定义: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4。参《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之9.6.2条:≥35层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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