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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学习

发布于:2008-07-19 10:39:1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11.2.1 甲类厂房、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 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 倍。
35kV 以上的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 或总容积大于1000m3 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当储罐为地下直埋式时,架空电力线与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可减小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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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liruxue001
    liruxue001 沙发

    完全是在骗积分的。
    2008-07-20 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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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wj98329
    wj98329 板凳
    你这是在骗积分吧:L
    2008-07-19 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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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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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 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超过60W 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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