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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模式探讨

发布于:2008-07-10 21:18:10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监理 [复制转发]
我所建工程为一个无星级酒店,本来工程发包模式为总-分包模式,合同规定土建为总包,安装,桩基、装饰装修、门窗幕墙、电梯为分包,其中桩基、安装现实行分包,但涉及里面部分小分项工程,如电梯、玻璃保温风管、弱电都是甲方直接分包,相当于采取了平行发包模式,针对此情况,现场监理以提出这样的发包模式势必造成资料管理混乱,验收程序多道化,资料备案以及现场管理混乱,同时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不够密切,要求甲方对于发包模式进行改变,但甲方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主要各个分包单位发包直接从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押金就归甲方所管,总包无利益可图,从以上角度来看,甲方做法是否可行,这样总-分包和平行发包模式共存是否允许,请各位监理同行提出宝贵意见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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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告知书1、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组成的质量保证体系领导小组,各分包单位(专业、劳务)为成员。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参建各单位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公示牌。3、建设单位不得将总承包合同内的专业项目肢解直接分包;建设单位对按照招标文件以外的,可自行直接发包的专业项目有责任要求分包单位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含有质量要求内容的管理协议。否则,将视为质量责任不明确,不具备竣工验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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