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关于高规7.6.2的理解

关于高规7.6.2的理解

发布于:2008-06-26 17:16:2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高规》中“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那么对于一栋高度大于50m而不超过100m、底层架空的一类建筑纯住宅来说,底层架空停非机动车(自行车)是否要设喷淋系统?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huqing808
    shuqing808 沙发
    关于高规7.6.2的理解
    2008-07-03 16:32:03

    回复 举报
    赞同0
  • weidong1229
    weidong1229 板凳

    同意你的理解
    2008-07-01 15:00:01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2 万条内容 · 694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各种消防设备的接线方式!!!

1、消防启泵按钮??2、点型感烟探测器?3、对讲电话挂机?4、8302、8301模块?5、火灾显示盘?6、声光报警器??7、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8、手动报警按钮最好推荐几本原理接线的书!!!谢谢各位前辈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