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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同时宣布,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该共识有两点核心内容:一是双方在东海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二是双方在东海北部海域迈出共同开发的第一步。这项共识是双方经过三年多时间艰苦磋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的冷静、务实和智慧,从中可以看到双方决心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强烈意愿。 中日两国隔海相望,一衣带水。横亘在两国之间的东海是两国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纽带。在现代海洋法制度下,中日两国在东海海洋权益问题上出现了复杂而又难以解决的争议。前几年,受中日关系大气候影响,东海争议日益突出,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严重干扰因素。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中日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妥善解决东海问题,中日双方于2004年10月启动东海问题磋商。2006年10月,中日关系打破政治僵局,实现转圜,两国领导人接连进行“破冰”、“融冰”、“迎春”和“暖春”之旅,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并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两国关系的改善和发展为加快东海磋商注入了动力,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此次双方同意搁置争议、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是双方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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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