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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为了充分发挥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作用,给从事和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组织及个人提供更多更及时更有效的服务。基金会设立了为广大环保志愿者服务的“环保志愿者中心”栏目。本栏目的开通,将使环保志愿者们在网络上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平台,使每一个来到这里的志愿者都能获得“回家”的感觉。
“环保志愿者中心”栏目的主要服务组织形式是“环保志愿者网络中心”。该中心以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为依托,以国际互联网为纽带,为广大环保志愿者及其组织、非政府组织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和具有针对性的信息、培训服务,并通过该中心对环保志愿者参与各种环保公益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评价。其设立的宗旨,是借助网络科技手段,通过切实有效的信息服务,为环保志愿者自主参与环保公益事业提供方便,引导环保志愿者活动向着普及化、有序化和纵深化方向发展。
“环保志愿者网络中心”的活动组织形式:
采取由志愿者志愿报名参加,通过在网站设立的专栏统一登记注册,由有关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自主发起并组织活动,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安排专人进行协调服务的组织形式。参加者不分国籍,凡是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志愿人员或机构,经办理登记并获得核准后,便成为本中心的注册成员,可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网站组织的有关活动中与其他成员进行交流,同时经本中心统一安排参加各种与环保有关的公益活动。
开展活动采取常设活动形式与临时活动活动相结合的做法。常设活动具有较稳定的组织形式,如记者沙龙、律师沙龙等…定期集中开展工作及配合日常的宣传;临时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地策划并组织实施。内容为社会公益活动。
“中华环保志愿者”章程 (草案、供讨论)
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促进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各种活动。特制定"中华环境保护志愿者"(简称"中华环保志愿者")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中华环保志愿者"通过各种公益活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为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贡献力量。
第二条 承诺:"中华环保志愿者"承诺为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了解和掌握身边的环境和环境问题,并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环境保护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环境。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实行会员制。凡承诺"中华环保志愿者"章程,并积极参与其活动的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成为"中华环保志愿者"。
第四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会员分为核心会员和会员。凡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并基金参与"中华环保志愿者"组织的各项公益的,均可申请成为"中华环保志愿者"会员。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参与"中华环保志愿者"的公益活动捐赠的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成为"中华环保志愿者"核心会员。
第五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的责任和义务。
一、 责任和义务
1、 关注环境、反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2、 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和改善环境的各项公益活动。
二、 权利
1、 优先参加"中华环保志愿者"组织的活动;
2、 有提出"中华环保志愿者"活动的建议权和策划权;
3、 核心会员有"中华环保志愿者"代表会议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申请成为"中华环保志愿者"需经注册登记。采用手机注册、网上注册或书面注册均可。会员注册后,由中华环保基金会颁发会员证和徽章。核心会员除颁发会员证和徽章外,还将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捐赠奖励办法"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须遵守我们的有关法规和政策,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若有违反者,由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违反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八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组成"中华环保志愿者"代表会议。代表会议不定期召开,决定"中华环保志愿者"的组织、活动和章程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代表会议的主要任务;
1、 审议和修改"中华环保志愿者"章程;
2、 选举"中华环保志愿者代表会议"代表委员会委员、总干事及其他工作人员;
3、 研究、决定"中华环保志愿者"的工作计划;
4、 其它需要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的执行机构是"代表委员会"。"代表委员会"负责代表会议期间的工作,"代表委员会"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
第十一条 "代表委员会"办公室社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二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活动的经费来源为:
一、 会员、核心会员的捐赠;
二、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资助;
三、 国内外热心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四、 会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中华环保志愿者"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中华环保志愿者章程"的修改需经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华环保志愿者"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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