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6-17 18:34:17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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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地震造成的危害,我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出台新规。16日,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永昭透露,由该院编制的《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版)已下发,对房屋选址、材料等作了许多新规定。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没有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的“国家标准”。
高永昭是该技术导则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表示,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和9度地区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居民自建的两层(含两层)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以及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农民自建的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低层住宅。其抗震设防的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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