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6-02 17: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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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桂注工〔2008〕1号
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精神,现就我区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20日、21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广西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
二、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12个专业中(以下简称12专业)选择1个专业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5个专业方向选报。
(一)申报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或专业考试的条件见附件2;
(二)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或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请自行参阅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政策法规”栏目里相关文件的有关考试规定。
三、考试报名办法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法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2日至27日。请报考人员在此报考时间内,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后,按有关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已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以后才能参加考试。我区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组织。
1、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8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2、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考生需提供报名表2份及身份证、学历证明、进修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续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2份及携带往年中任一年的准考证,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
(2)首次报考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对照有关的报考条件,提供能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的工程项目结构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4、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方为有效。
5、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后,将报考人所提供的蓝图退回其本人。
6、请各单位在报考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指定专人将本单位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及考试申报费收齐后,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资格审查地点。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科目缴纳考试申报费。
(一)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4]102号文核定的标准收取: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80元/人·科;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150元/人·科;报考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150元/人·科。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78号、桂价费字[2004]135号文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基础考试60元/人·科,专业考试130元/人·科,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费暂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196号核定的标准收取:以上7专业中任一专业的基础考试65元/人· 科;专业考试85元/人·科,报名费10元/人·次。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319号文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基础考试费85元/人·科,专业考试费95元/人·科。
(五)考试费请在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手续时一次交清。交纳考试费用需转帐的单位,按附件1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办理转账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各专业考试所需的《报名表》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二)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务必下载《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3)进行阅读。
(三)请各进行了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人员,于9月上旬自行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有本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四)报考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五)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七)2008年上述各全国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见附件4、5、6。
(八)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严禁携带其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九)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进入考场。
(十)参加各专业考试的人员需自备的考试用具见附件1。
(十一)如发现报考人员在申报考试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则立即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有以上行为的报考人员在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同类考试。
(十二)考前培训工作由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请与该中心联系(联系人:潘仕将,联系电话:0771-2260160)。
(十三)考试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1、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联系电话:0771-5841400 、5505211
2、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0771-2260161
(十四)请报考人员自行在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执业注册”或“最新动态”栏目点击(桂注工[2008]1号)文下载阅读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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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附件4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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