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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地下室主次入口的定义理解探讨根据人防规范3.3.1-1条“战时使用的出入口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本工程中有两个防护单元且每个防护单元都有一个室外出入口,而其余出入口均与上部楼层共用楼梯,建筑在定义这些出入口时均定为次要出入口(对应于我们结构来说就相当于将所有的楼梯按照非人防楼梯设计)。此问题就在于究竟室内楼梯即第二个出入口是否应设计成人防楼梯。这里包含着很大的经济问题:如果建筑在定义出入口时仅设置两个出入口即一个室外一个室内,而且室内出入口还定义成次要出入口,这样就可以将次要出入口处的防护密闭门取消,只须在战时人员进来后将入口封堵就可。这样还能将入口处的滤毒室等一并取消,成本会降低很多。不知对这“两个出入口”应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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