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5-29 14:28:29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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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在地震中倒塌的原因何在,是一个极其专业及其严肃的问题。不深层次反思和改进,怎么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花一样的生命?不尽快寻找出其中人祸的一部分,将一些应该为此承担起责任的人绳之以法,将存在问题的制度更正,怎么对得起中年丧子,而又已经早已做了绝育手术的学生家长?
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看到任何一个部门出来反思和道歉,更别提承担责任了。我们只看到教育部急切地想把责任推卸给建设部。我们只看到一些权高位重的“专家”们看似很有道理,但是荒唐透顶的“技术解释”。
教育厅是这些校舍的“业主”。学生在你的校舍里出了这么大的伤亡,无论原因如何,你都应该内疚,应该道歉,应该反思。其次,鉴定校舍的倒塌原因,应该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师进行。一个教育厅的党官我想是不具备这个资质的。
我们先看看其调查结果:四川省教育厅对倒塌校舍做了初步调查和评估,将倒塌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这次地震首先是超过了预计强度,学校校舍抗震难以抵御如此强烈的地震。
二、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集体伤亡人数比较多。
三、学生上课时集中在教室,楼面负荷大,疏散时又集中在楼梯间,这些走廊、楼梯相对来说是建筑比较薄弱的,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四、根据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四川省倒塌的相当多的校舍建筑时间比较长,校舍陈旧落后,这也是导致部分校舍垮塌的重要原因。
五、学校的建筑在抗震方面本身就存在着设计方面的先天性缺陷。
很多院士级别的建筑抗震专家,也在为某些人背书,反复向公众强调“震级高、烈度大”甚至可以误导大众对抗震的理解!我不想驳斥他们,因为对于专业工程师来说都不屑于驳斥!如果这些专家们还有良心,请他们自己打开他们自己作为委员制定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看看第一页是如何写的。当然这些专家平时都忙着喝酒吃饭拉项目,可能记忆力衰退了,那我不妨给他们读一下。读者们也别总被专家乍乎得不敢说话,其实有些基本问题,还是可以澄清的。
首先我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中,将建筑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和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者需要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属于次要建筑。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学校建筑的抗震要求如下: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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