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5-18 22:08:18
来自:电气工程/成套电气设备
[复制转发]
地方上的技术监督局对工程上采购的低压开关柜等进行检查,发现开关柜上选用的断路器等元件与3C认证试验报告上所列元件不同,就对生产厂罚款,弄得各生产厂叫苦不迭。技术监督局的依据是: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12-07发布2002-05-01实施
编号:CNCA¬¬—01C—010:2001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5.1.2认证产品的变更
5.1.2.1变更的申请
获证后的产品,如果其产品中属于零部件的规格、型号、生产厂或涉及整机的安全设计、电气结构发生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这个规定,元件零部件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变一下就要申请一次认证产品的变更。如此一来,设计人员在选型时不都是选的没有3C认证的产品?招标时中标的也都是没有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生产的也都是没有3C认证的产品?
不过交了罚款一切就OK了。
全部回复(1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既然是成套设备,必然由很多元器件组成,3C认证中心应该只对性能、结构进行认证就可以,各元器件满足相应的生产许可就可以,没有必要把主开关的厂家定死。因为各断路器也是经过3C认证的吧,既然有认证了,就应该应用到各种柜型中。没有必要重复认证。反复认证,认证中心就有了收入了。严重的行政许可壁垒。
同意的顶。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