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本市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依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交通行业实际,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交通工程领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本年度评审工作将重点聚焦:促进数字化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交通设施、出行服务、交通治理等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服务超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对在国际航运、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节能降碳、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从事重大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且属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适当倾斜。同时,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推进“破四唯”与“立新标”相结合,充分激发工程技术人才的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
二、申报评审范围
评委会下设道路桥隧工程、港航船舶工程、航空工程、轨道(铁路)工程、智能交通、综合交通共6个专业学科组,负责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具体评审专业目录略,详见原文件)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诚信记录及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 下列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1)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
(2)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
(三)学历、资历要求
1. 获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 获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 获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 获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者,需同时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指取得工程师职称后的实际聘任时间。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不计入。不在岗时间(特定情况除外)需扣除。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需提交任职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技术总结或著作。具体要求包括篇数、字数、发表要求、查重检测等,详见原通知。
(六)继续教育要求
1. 公需科目:近5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
2. 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其中申报当年度需完成40学时必修课程。
(七)工作业绩要求
受聘工程师以来,应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相关交通工程项目或科研推广项目,取得相应成果。取得重要技术标准、获奖、专利等成果可作为重要业绩证明。
(八)专业能力要求
应具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系统掌握专业知识、拥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或学习等能力。
(九)破格条件
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民企优秀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人才,可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申请破格申报。
(十)其他事项
涉及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高技能人才转评、事业单位缺额申报、中央在沪单位委托评审、上年度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要求等,均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主要流程包括:
1. 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注册。
2.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并打印申报表。
4. 用人单位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核实意见。
5. 评委会进行初审,申报人按要求修改补充材料。
6. 通过初审者获取受理号,按要求准备并递交纸质材料。
7.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学科组现场面谈。
8. 评审结果公示、制发电子证书。
(二)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7月31日17:00。
修改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9月21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准备
网上初审通过后,按指定目录准备纸质材料,确保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报送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9:00-11:00, 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
黄陂北路9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3楼。
(四)联系方式
李老师、秦老师;电话:53950532、53950529。
(五)评审费用
高级职称评审费1200元/人(含论文查重费),递交纸质材料时缴纳。
特此通知。
温馨提示:职称申报材料复杂,准备过程需严谨细致。如需获取更详细的政策解读、材料梳理或一对一申报指导服务,推荐咨询专业平台【土木在线职称评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添加专家进行免费咨询,获得专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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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年度上海市数字技术专业(机器人等方向)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增材制造方向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机构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第二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负责本市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下设六个学科组,评审专业包括机器人、智能制造、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增材制造等方向。评审范围(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机器人、智能制造、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增材制造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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