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重固结与湿陷性
自重固结的土是否会自重湿陷性,需明确"自重固结"的状态。
低洼处自然回填的土,若在天然含水量下完成自重固结,浸水后仍可能发生湿陷;只有在饱和自重压力下完成固结,才不会产生自重湿陷。
湿陷是土的欠压密结构在水的作用下失去胶结(碳酸盐等可溶盐溶解、结合水膜增厚),颗粒重新排列导致的附加下沉,与是否有附加应力无必然联系。
- 自重湿陷性土:仅在上覆土层饱和自重应力作用下,浸水就会产生显著湿陷 。
- 非自重湿陷性土:需在自重应力 附加应力共同作用下,浸水才会湿陷。
- 天然含水量下的自重固结:土在干燥状态下因胶结作用保持欠压密结构,此时的固结仅对应天然重度下的自重应力。浸水后,胶结物溶解,结构破坏,同时土的重度从天然重度变为饱和重度,自重应力增加,从而产生湿陷。
- 饱和自重压力下的自重固结:土已在饱和状态下完成压缩稳定,结构不再欠压密,此时再浸水不会产生自重湿陷。
低洼处自然回填的土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 堆积时间短,密实度低,孔隙比大
- 颗粒级配不均匀,胶结物含量高
- 固结过程多在天然含水量下进行
因此,若回填土为黄土、黄土状土或其他具有湿陷性的土类,即使完成了天然状态下的自重固结,浸水后仍会发生湿陷,且湿陷量可能较大 。
- 非湿陷性土(如老黄土、密实的砂土等)无论是否浸水,都不会产生湿陷。
- 即使是非自重湿陷性土,若浸水后饱和自重应力超过其湿陷起始压力,也可能产生轻微湿陷。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2人已点赞
分享
地基基础
返回版块12.11 万条内容 · 722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原房屋旧桩基础与在原址上新建,新建建筑的桩基础能否共存请教一下各位前辈,8度抗震地区的小学,一级抗震结构,拆除原有建筑,在原址上新建,旧建筑为桩基础,新建建筑也采用桩基础,1.若原有旧桩基础不拔除,新旧桩基础是否可以同时并存,他们之间需要保持几倍净距,这种方案可行吗,2.旧桩基础全部拔除的话,新桩基础是否还可以在原旧桩坑位置打入?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