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海绵城市作为修复城市水文循环、提升城市韧性的重要抓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开。然而,在实践推进与舆论关注中,一种本末倒置的认知倾向日益凸显——许多建设者与研究者将“雨水径流污染控制”置于核心位置,甚至将其等同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根本目标。事实上,海绵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应是“雨水径流总量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则是径流总量控制下的必然产物。若持续陷入“重质轻量”的误区,不仅会导致工程实践偏离正轨,更难以发挥海绵城市的综合生态与社会效益。
一、核心误区:
当前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认知误区,在于过度聚焦“水质净化”,将海绵设施异化为“污染处理设施”,陷入了“重质轻量”的实践困境。在许多海绵项目建设中,初期雨水弃流、海绵设施对SS悬浮物等特定污染物的去除率,被当作衡量项目成败的关键指标,各类技术措施也纷纷围绕“截污”“净化”展开。这种思路的形成,源于城市水环境恶化的直观冲击——黑臭水体影响居民生活、面源污染破坏生态平衡,使得“净化水质”成为最迫切的直观诉求。
二、本质思考:
从城市水体污染的构成来看:城市水体污染是多元复合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占比最大,工业废水次之,地表径流污染(仅约占15%),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才是水环境治理的主战场,过度纠结于占比有限的径流污染,无疑是抓错了重点、浪费了资源。
从污染控制机理与径流总量控制的逻辑来看:首先,水是污染物的载体,控量即是控污。通过“渗、滞、蓄”大幅削减径流总量,直接减少了污染物的输送载体,从源头上切断了污染负荷的输入路径。其次,径流总量控制过程内嵌高效的净化机制。 实现径流总量控制的主要手段,雨水下渗,土壤滞留、植物根系吸收,收集利用,物理过滤、化学吸附和生物降解。城市径流污染具有明显的“初期冲刷”特征,即大部分地表污染物随降雨初期的前几毫米径流被集中带走。径流总量控制的海绵设施恰恰消纳了这部分污染最严重的初期雨水。
从实现协同效益最大化来看: 聚焦总量控制不仅能削减污染,更能直接缓解城市内涝、补给地下水、调节微气候并提升生物多样性。这些生态与社会收益是单一水质指标无法衡量的,却是海绵城市长期价值的核心所在。
综上,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路径,是通过控制雨水径流总量从根源上削减污染负荷,这种“以量控质”的模式,才是最经济、最根本的治本之策。
三、案例佐证:
实践中的正反案例,进一步印证了“控量为首”的重要性。某试点城市早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时,过度强调径流污染控制,将大量资金投入高标准过滤层、药剂投加装置等水质净化环节,却忽视了下沉式绿地、回用池等核心总量控制设施的建设。其结果是,项目虽短期实现污染物去除率达标,但暴雨时节内涝问题依旧突出,地下水补给不足的困境未得到改善,且后期净化设施维护成本居高不下,海绵城市的综合效益大打折扣。
与之相反,另一试点城市坚守“径流总量控制”核心,科学规划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调蓄系统,优先实现雨水“削峰、错峰、蓄存”,大幅减少外排径流总量。实践证明,该城市不仅有效缓解了内涝压力,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更随着径流总量的控制,进入水体的污染负荷大幅下降,河道水质自然改善,实现了“量控质优”的良性循环,其建设模式也成为全国典型案例。
四、 结语: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修复城市水文循环的系统工程,其核心诉求在于重塑“水的节律”与减少过剩径流,认知的精准度决定了实践的成败。污染控制固然重要,但它应被视为海绵城市在修复健康水文循环过程中所收获的“宝贵副产品”。试图仅仅通过“净化”手段来解决水脏问题,如同不断擦拭溢出的水,却不愿关小水龙头。
海绵城市建设必须警惕“为净化而净化”的技术冲动,明确并坚定将径流总量控制作为首要的、刚性的核心考核指标。只有回归“控量为首,以量控质”的本源逻辑,才能系统性地解决内涝、缺水与污染共存的城市水问题,实现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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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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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本末倒置!——海绵城市建设切勿“重质轻量”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海绵城市作为修复城市水文循环、提升城市韧性的重要抓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开。然而,在实践推进与舆论关注中,一种本末倒置的认知倾向日益凸显——许多建设者与研究者将“雨水径流污染控制”置于核心位置,甚至将其等同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根本目标。事实上,海绵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应是“雨水径流总量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则是径流总量控制下的必然产物。若持续陷入“重质轻量”的误区,不仅会导致工程实践偏离正轨,更难以发挥海绵城市的综合生态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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