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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标准

发布于:2025-12-09 06:28:09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复制转发]

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不达标,停业整顿没商量”——近年来,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持续加码,企业污水站的合规运营已成为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不少企业因对排放标准理解不清、执行不到位,不仅面临高额罚款,还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今天,我们就来系统梳理企业污水站排放的核心标准,帮你理清合规思路。

一、先搞懂:污水排放遵循“分级分类”原则

企业污水排放并非遵循一刀切的标准,而是根据污水排放去向、企业所属行业、建设时间等因素,执行不同的排放要求。这其中,最核心的依据是国家层面的两大标准体系:

1. 基础通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作为污水排放的基础性大法,该标准明确了69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适用于绝大多数没有专属行业标准的企业。其核心原则是按排放去向分级

一级标准:适用于排入GB 3838类水域(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要求最严格;

二级标准:适用于排入GB 3838类水域和三类海域的污水;

· 

· 

三级标准:适用于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

第一类污染物(毒性大、蓄积性强)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总汞

0.05

烷基汞

不得检出

总镉

0.1

总铬

1.5

六价铬

0.5

总砷

0.5

总铅

1.0

总镍

1.0

苯并 [a] 芘

0.00003

总铍

0.005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排放等级,所有排污单位统一执行上述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分级执行)

污染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pH 值

6~9

6~9

6~9

COD (化学需氧量)

100

150

500

BOD? (生化需氧量)

20

30

300

SS (悬浮物)

70

150

400

氨氮

15

25

-

总磷 (以 P 计)

0.5

1.0

-

动植物油

10

15

100

石油类

5

10

30

挥发酚

0.5

1.0

2.0

硫化物

1.0

1.0

1.0

氟化物

10

10

20

甲醛

1.0

2.0

5.0

苯胺类

1.0

2.0

5.0

硝基苯类

2.0

3.0

5.0

2.特定行业指标(部分)

1造纸工业

· 化学制浆COD 100 (一级)、150 (二级)、500 (三级)

· 废纸制浆:COD 80 (一级)、120 (二级)、500 (三级)

2纺织染整工业

· COD 100 (一级)、180 (二级)、500 (三级)

· 色度 40 (一级)、80 (二级)、-

3肉类加工工业

· COD 70 (一级)、150 (二级)、500 (三级)

· BOD? 20 (一级)、30 (二级)、300 (三级)

4啤酒工业

· COD 80 (一级)、120 (二级)、500 (三级)

· 悬浮物 50 (一级)、100 (二级)、400 (三级)

3. 行业专属:优先执行细分领域标准

根据综合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多个重点行业有专属的排放规范,企业需优先执行。常见的包括:

行业类别

对应标准

造纸工业

GB 3544-92《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

GB 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

GB 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

GB 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工相关行业

合成氨工业(GB 13458-92)、磷肥工业(GB 15580-95)等

提示:若企业属于新增行业或有特殊排放要求,需关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行业标准,避免因标准滞后导致违规。

二、记牢关键:两类污染物的管控核心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污染物分为两类,其监测位置和管控要求差异显著,企业极易在此踩坑

1. 第一类污染物:“车间口”必达标,无例外

这类污染物毒性强、易在环境中累积,无论行业、排放方式和受纳水体功能,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监测,必须严格达标。常见的包括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等重金属污染物。

例如,某化工企业即使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其车间排放口的总铬浓度也必须符合标准限值,而非仅关注总排放口。

2. 第二类污染物:“总排放口”把关,分时段要求

这类污染物需在企业总排放口采样监测,标准按企业建设时间分为两个时段:19971231日前建设的企业执行旧限值,199811日后建设(含改、扩建)的企业执行更严格的新限值。

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CODBOD?、氨氮、总磷等核心指标的排放要求进一步收紧,部分指标还区分了水温差异(如氨氮在水温≤12℃时限值放宽)。

三、避开误区:这些合规“雷区”要警惕

误区一:只看浓度不看总量 部分企业认为只要排放浓度达标即可,忽视了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若所在区域已超出环境容量,即使单厂浓度达标,仍可能被限排。

误区二:监测频率不足 标准要求日均排放浓度需取24h混合样,每2h采样一次;部分企业偶尔监测一次就判定达标,易导致瞬时超标漏查。

误区三:混用标准 纺织企业误用综合标准而非纺织染整行业标准,或新建企业沿用旧标准限值,都属于违规。

误区四:规避车间口监测 将第一类污染物的处理设施设在总排放口前,逃避车间口监测,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一旦被查,将面临重罚。

四、合规建议:从“被动达标”到“主动防控”

1. 精准匹配标准 结合企业行业属性、建设时间、污水排放去向(如排入河流还是城镇管网),梳理适用的具体标准条款,建立指标限值清单。

2. 完善处理工艺 针对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内设置专门处理设施;针对生化指标,根据进水浓度优化曝气、沉淀等工艺环节,确保稳定达标。

3. 强化监测管理 配备符合标准的监测设备,严格按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执行采样和分析,建立完整的监测数据台账(保存至少3年)。

4. 关注政策更新 定期查看生态环境部官网,跟踪行业标准修订动态(如GB 18918-2002修改单正式实施时间),提前调整处理方案。

环保合规不是负担,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企业污水站的每一个处理环节、每一组监测数据,都承载着生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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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企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总结,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2025-12-10 05: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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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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