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4-26 18:42:26
来自:装修设计/公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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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二)、自觉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1、自觉遵守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
2、自行负责完成本系统必须的或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自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监理及总包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
(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1、自觉接受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并遵照其指示工作。
2、积极与本工程总包单位及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协作配合,并对接口单位完成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护。
3、自觉保持现场整洁、有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遵照总包方要求拆除临时设施,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运出现场。
4、我公司会根据总包方的场容规定要求组织生活区管理。
(四)、加强安全施工管理
1、自觉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
2、进场施工前就安全措施及安全设施计划提交给总包及监理方审定。
3、自觉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重点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5、自备消防器材,并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业主、监理、总包关于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之有关规定。
6、一旦发生事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总包及监理方通报事故,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五)、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与保障制度
1、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全方位安全施工。
2、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每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性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进入高层后,设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旦难以消除的,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6、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培训证方可上岗,以确保主要工序操作安全。
7、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及辅助设施安全使用与检查制度。对诸如电焊机、电锯、电动玻璃吸盘等施工用工具的操作规程及脚手架的搭建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8、建立健全防盗、防火及安全用电制度。
9、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处理制度。
10、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制度。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安全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1.1、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1.1.1、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1.1.2、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1.1.3、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或吊篮边上。
1.1.4、原材料放上时安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1.1.5、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的嗑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1.2、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1.2.1、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总包,监理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1.2.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1.2.3、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 经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2.4、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上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序,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1.2.5、施工安装时,不得违章操作,遇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1.2.6、现场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1.2.7、施工过程中,应在总包、监理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1.2.8、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1.3、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1.3.1、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1.3.2、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1.3.3、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1.4、脚手架使用的安全保证措施
1.4.1、保证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1.4.2、脚手架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1.4.3、在脚手架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1.5、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1.5.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1.5.2、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1.5.3、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1.5.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5.5、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1.5.6、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1.5.7、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1.5.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1.5.9、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1.5.10、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1.5.11、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1.5.12、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1.5.13、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1.6、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1、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总包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电源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1.6.2、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
1.6.3、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档栏,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1.6.4、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
1.6.5、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6.6、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1.6.7、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除隐患。
1.7、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7.1、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提出办理动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经总包电工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1.7.2、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1.7.3、焊机插座应完好。
1.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8.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1.8.2、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1.8.3、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和吊篮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1.8.4、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8.5、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1.8.6、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1.8.7、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1.8.8、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1.8.9、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和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1.8.10、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1.9、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1.9.1、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1.9.2、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1.9.3、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1.9.4、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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