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GB T 50500-2024) <甲供材料管理>甲供材料管理>
工业类建设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费在总投资中占有最高的比例,是业主方费控管理的重点与难点环节,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在基本规定章节增设了发包人提供材料与承包人提供材料两节内容,其意义重大,在国家规范的角度赋予了造价人员参与材料物质管理的权利,更有利于业主方费控人员推行全要素造价管理工作实施。
笔者根据标准内容结合业务实践,以业主方费控管理的视角形成以下总结内容:
一、甲供材料管理
1 招投标阶段
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名称、档次、规格型号、交货方式及地点。(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备、材料到场后卸车工作的责任归属)
发包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有效损耗率,并体现进甲供供材料一览表中。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中对发包人提供材料予以描述。
2 领用数量与图纸数量差异的权责归属
情形 |
单价合同 |
总价合同 |
承包人责任 |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实际领用数量超过单价合同的施工图纸计算的实际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有效损耗率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实际领用数量超总价合同的合同图纸计算的合理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有效损耗率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
发包人责任 |
发包人实际提供材料的规格型号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同而引起材料实际损耗率超出有效损耗率的,超出部分应由发包人承担。 |
|
3 材料到场管理及费用承担
甲供材料到场后,甲乙双方办理交货验收手续,承包单位完成卸车责任。
发包人提供材料需要承包人提供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相应服务的,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可在总承包服务费中计取。
4 材料甲转乙管理
若实施过程发生甲供材料转为乙供的情形,应调减总承包服务费;
变更材料价格可通过发承包双方共同招标采购或市场询价确定。(提示:材料采购权限变更行为本质上属于变更合同范围,事前应请示批准完成,且存在合同履约及审计风险。)
若出现材料由甲供变更为乙供的情形,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按下式计算:
综合单价=合同单价 已确认材料价格*(1 损耗率)*(1 管理费费率)*(1 利润率)
式中:合同单价—已标记工程量清单中的安装单价
损耗率—可按标准第3.6.2条的规定确定
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可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取费费率计取。
提示:虽然以上标准综合单价变更中规定了材料甲转乙可计取管理费,但在不同省份的费用定额中管理费的计取基础是不一样的,笔者认为:如费用定额中的法定取费基础含材料费,则可以计取利润;如费用定额中的法定取费基础仅是人工费,则不建议计取管理费。 |
结束语:如前所述,设备、材料费用在建设项目总投中占有最高比例,但针对设备、材料费用控制是造价工程师的短板或弱点。结合物质管理的特点,笔者建议应健全公司、项目级物资采购管控体系与流程,针对大型复杂的EPC总承包项目,应设置材控岗位并加强其关键岗位的管理。同时建议,业主方费控管理人员应利用业务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真正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要素费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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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健全公司、项目级物资采购管控体系与流程,针对大型复杂的EPC总承包项目,应设置材控岗位并加强其关键岗位的管理。同时建议,业主方费控管理人员应利用业务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真正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要素费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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