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察组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抽查回访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得到群众的肯定和称赞。坚持动真碰硬,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打着生态环保幌子搞“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在督察过程中,先后通报了8个典型案例, 比如,安徽省安庆池州铜陵等地长江岸线保护不力;安徽省宿州淮北蚌埠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贵州省安顺黔西南黔东南等地部分矿山开采破坏生态;贵州省铜仁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
有关省和中央企业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督察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大力推动整改落实, 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美丽江苏建设为总牵引,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逐条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要求坚持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督察整改一体推进,巩固前两轮督察整改成效,推动第三轮督察整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从整改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转变,以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标本兼治,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整改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一是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环境准入先进性评价,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化“1650”产业体系建设,把握“两重”“两新”政策机遇,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用煤,提高煤炭清洁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提升天然气利用规模,持续做好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动态跟踪和预测预警工作,不断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按规定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零碳园区。加快“水运江苏”建设,推动大宗货物、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
二是持之以恒推进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严禁非法侵占长江岸线,持续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开展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评估,确保长江干流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落实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强化湖体清淤、蓝藻拦截、生态修复等工程性措施。实施主要入湖河流“一河一策”,实施上游洮滆片区控源治污、生态清淤、畅流活水等工程,打造清水入湖“前置库”。加快构建太湖陆域沿岸拦截圈、水域湖滨消纳圈,巩固提升太湖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引江济太和调水出湖的协调机制,保持太湖合理生态水位。扎实推进《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落实,实施主要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实施“一湾一策”,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试点一体化推进盐城市全域美丽海湾建设。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企业和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培育一批重点行业绩效A级或引领性企业,进一步优化机制体制,努力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江河湖海”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完善入河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溯源排查,有效防范返黑返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体系,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机制和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江苏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规划》要求,严格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管控,排查整治滨河生态空间违规占用行为。开展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沿线重点河湖生态修复及治污工程,推动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颁布实施《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全面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持续更新生物物种清单,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扎实推进国家和省“山水工程”、矿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深入推进“生态岛”试验区、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五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构建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美丽系列”建设工作。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在生态容量、空间资源等方面探索“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阶段评估、终身负责”的治理机制。加快提升环境基础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逐年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强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强基提能”三年行动,深化拓展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建设。严格督察执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为保障督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地党委和政府、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高效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日常调度和帮扶指导,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察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的,采取相关措施,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三是强化投入保障,督察整改涉及的重点工程项目,符合要求的给予支持。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利率差异,完善政策体系,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加强对民营企业支持。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江苏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更加坚定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硬作风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2024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20 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向安徽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 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扎实做好整改 “ 后半篇文章 ” 。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安徽省坚持 精准科学、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推进整改落实,注重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及时研究 制定《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 “ 两个确立 ” 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 “ 两个维护 ” ,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严肃认真对待,不折不扣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推进。
《整改方案》提出了 4 个方面的整改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坚定。 各地各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不断深化,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社会高度共识。 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更加有力到位。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检验。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更加稳定向好。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 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有效。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提升。
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出 7 项主要措施: 一是 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 加强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保护修复,实施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因地制宜推进 “ 无废城市 ” 建设。 四是健全完善生态保护治理大格局。 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区域监管,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五是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和利用工作,全面推进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六是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推动问题排查整改长效化,提升问题整改质量,深入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拍摄省生态环境警示片。 七是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为保障督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 4 个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发挥 12 个专业委员会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调度督办。 对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指导帮扶,严格落实验收销号程序,确保督察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整改任务。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党报、电视台、广播、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及时公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安徽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牵引,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实现路径,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 “ 三地一区 ” 提供坚实绿色支撑,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2024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9 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正式反馈督察报告。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迅速组织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坚持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生态安全的美丽贵州建设新格局,加快推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整改方案》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更加有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明显、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更加稳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的工作目标。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突出系统整改,着眼常态长效,提出六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更高站位、更严态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 “贵州样板”。 二是 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持续传递铁腕治理决心,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三是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有序推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建设,加强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四是 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入开展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重点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填补污水收集管网、处理能力空白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再生利用和终端处置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 五是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围绕建设 “六大产业基地”、“ 3533 ”重点产业集群,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是 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分类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岩溶洞穴资源分类管控、保护修复、合理利用。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 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健全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 强化调度督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办等,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予以预警提示、通报、公开约谈,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 强化项目支撑。围绕 “两重”“两新”政策实施,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 5+3 ”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和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作,分类分阶段谋划、储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持续巩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 强化验收销号。认真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整改实施主体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后,按程序提出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牵头验收单位组织核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销号。 五是 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定期对外公开督察整改相关情况,大力宣传整改成效和经验做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转自: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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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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