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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污三年攻坚:全国固废专项整治行动的破局与挑战

发布于:2025-07-14 10:49:14 来自:环保工程/固废处理

来源:工业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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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一场由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八部门发起的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行动,以“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为核心目标,剑指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领域的违法乱象。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此次专项整治不仅是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雷霆出击,更是对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度检验。当卫星遥感与无人机巡查的科技手段遇上根深蒂固的“污染黑产”,当跨部门联合执法面对复杂的利益纠葛,这场战役的成败不仅关乎生态环境质量,更折射出中国在绿色转型关键期的治理决心与智慧。  
一、固废污染困局:从“生态伤疤”到“系统性风险”  
触目惊心的污染现状早已超越环境问题的范畴,演变为威胁公共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在某化工园区周边,数十万吨工业废渣被非法填埋于农田之下,导致地下水重金属超标达国家标准的17倍;某城乡结合部的废弃矿坑中,混杂着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堆积成山,雨季来临时有毒渗滤液直接汇入黄河支流;某地区的拆解作坊里,退役动力电池未经专业处理便被露天焚烧,铅酸液渗入土壤形成数百亩“生态死区”。生态环境部2024年全国固废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每年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量已突破500万吨,工业固废非法处置率高达12.7%,建筑垃圾违规填埋现象在三四线城市及县域占比超过60%。  
这种粗放式的污染排放背后,是畸形的利益链条在疯狂运转。以危险废物处置为例,正规危废处理企业每吨收费约800-1200元,而非法倾倒者只需支付每吨50-200元的“运输处置费”,巨大的价差催生了专业化的“污染黑产”。犯罪团伙通常形成“产废单位-非法收集者-运输中介-倾倒团伙”的完整链条:产废企业为节省成本,将危废以“工业废料”名义低价出售;职业收集者通过改装货车、伪造转移联单等方式规避检查;运输中介利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的监管盲区规划路线;最终在荒滩、坑塘等无人区域完成“一倒了之”。某省破获的特大固废倾倒案显示,犯罪团伙通过这种模式年均获利超2亿元,而造成的生态修复费用高达15亿元,环境损害与经济收益的比例达到惊人的1:7.5。  
监管体系的碎片化则为非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固废管理涉及生态环境、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但职责划分存在明显交叉与空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危废审批,却缺乏运输环节的实时监控;交通部门掌握物流数据,却难以辨别货物真实属性;住建城管部门管理建筑垃圾,却对跨区域倾倒无能为力。这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模式,在城乡结合部、行政交界区等“三不管地带”形成监管真空。某环保组织调查发现,在京津冀交界的20个区县中,有13个存在“边界污染带”,非法倾倒点平均距离行政区划界线不足3公里,形成“倾倒在A地、污染影响B地、追责找不到主体”的恶性循环。  
更值得警惕的是,固废污染正从单一环境问题向复合型风险演变。工业固废中的重金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导致区域性疾病高发;建筑垃圾非法填埋挤占行洪通道,加剧城市内涝风险;电子废弃物拆解释放的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周边居民健康构成长期威胁。2024年某高校环境学院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调研显示,在固废非法倾倒集中区域,儿童血铅超标率比对照区高23个百分点,消化道癌症发病率高出18.6%。这种“污染-疾病-贫困”的传导链条,正在侵蚀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
二、专项整治的政策逻辑:从“运动式治理”到“制度性建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最鲜明特征,在于突破了传统环境治理的“运动式”框架,构建了全链条、分阶段、制度化的治理体系。根据行动部署,2025年底前完成问题排查和整改措施制定,2026年底前总体完成问题整改,2027年底前完成整改“回头看”,这种“排查-整改-巩固”的三阶段设计,体现了从应急处置到长效治理的逻辑递进。与以往专项行动相比,此次整治在目标设定上更具系统性:不仅要打击非法倾倒行为,更要斩断利益链条;不仅要解决现存问题,更要建立预防机制;不仅要依靠行政手段,更要推动法治、科技、经济等多元治理工具的协同。  
重点领域与区域的精准聚焦彰显了问题导向的治理智慧。在整治对象上,行动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以及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为重点,这些领域不仅污染危害大,而且市场化程度高、利益纠葛深。在空间布局上,聚焦路网交织、城乡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等区域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等生态敏感区域,这些正是监管薄弱、违法多发的“重灾区”。行业资深人士分析指出:“这种靶向治理避免了‘撒胡椒面’式的平均用力,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污染风险最高的环节和区域,符合环境治理的成本效益原则。”  
科技赋能监管成为此次行动的突出亮点。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控网络。在长三角试点地区,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每月对重点区域进行扫描,AI图像识别技术可自动标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新增堆积物;无人机编队按预设航线对荒滩、坑塘等隐蔽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触发预警;物联网传感器则被部署在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理厂等关键点位,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数据。这种科技赋能使监管从“人工巡查”转向“智能预警”,某省生态环境厅数据显示,引入卫星遥感后,非法倾倒行为的发现时间从平均72小时缩短至4小时,执法效率提升18倍。  
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传统治理壁垒。八部门联合行动并非简单的人员叠加,而是通过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制度,实现了执法资源的深度整合。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污染认定和环境损害评估,公安部门负责刑事侦查和犯罪网络打击,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法院加快案件审理进度,这种“环保+公安+司法”的联动模式,有效解决了以往“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的问题。在某跨省非法倾倒案中,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监测锁定污染证据,公安部门24小时内控制主要嫌疑人,检察机关7天内完成批捕,法院在30天内作出判决,整个流程比传统办案周期缩短60%,极大提高了法律震慑力。  
三、深层矛盾剖析:固废治理背后的利益博弈与制度短板  
尽管专项整治行动展现出空前的决心,但深层次的矛盾与挑战不容忽视。   官商勾结的 权力寻租 网络正成为固废治理中最隐蔽的“生态毒瘤”。   在某些地区,地方政府与企业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已将环保项目异化为“合法”谋利的工具。某省曝光的“环保产业园”腐败窝案中,当地发改委官员与开发商合谋,以建设“危废综合处理中心”名义圈占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2000余亩,实际仅建设少量象征性处理设施,其余土地被违规开发为商业地产。更触目惊心的是,该项目在审批阶段通过伪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篡改污染监测数据等手段蒙混过关,而环保部门分管领导在收受企业2000万元贿赂后,对项目运营中的非法倾倒行为长期视而不见,导致周边50平方公里区域土壤重金属普遍超标。  
这种权力与资本的勾结在固废处理特许经营领域尤为突出。某地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招标中,主管副县长通过“指定代理”方式操控评标过程,使不具备资质的关联企业以高于市场价的报价中标。该企业在运营期间从未实际开展资源化利用,而是将建筑垃圾直接倾倒至附近,却通过伪造“处理台账”和“环保验收报告”持续套取政府补贴,三年多累计骗取财政资金数千万元,造成该县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严重退化。这种“挂环保羊头,卖污染狗肉”的模式,不仅使公共财政遭受损失,更严重消解了环保政策的公信力。  
环保督察中的形式主义应对折射出权力寻租的新型变种。某市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在固废整治中上演“虚假整改”闹剧:政府要求企业在督察组进驻前临时搭建危废暂存间,用彩钢板遮挡非法堆积场,甚至雇佣农民在荒滩上“种草遮丑”;而企业则通过“打点”相关部门,获取督察路线和重点检查内容,提前做好表面文章。更恶劣的是,某些地方政府与企业达成“攻守同盟”,在督察组离开后立即恢复非法倾倒,形成“督察-整改-反弹”的恶性循环。某环保督察专员披露,在某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县20个被通报的固废问题中,有17个属于“虚假整改”,而背后均存在公职人员收受企业“整改赞助费”的情况。  
环境执法中的选择性裁量权成为利益输送的隐蔽通道。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非法倾倒危废的处罚幅度为10万元至100万元,但在实际执行中,处罚金额往往与企业“关系硬度”直接相关。某省环保系统窝案显示,该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建立“处罚价目表”:对“关系户”企业,即使非法倾倒量达千吨以上,也仅按最低限处罚10万元;而对无背景的中小企业,即使倾倒量较小,也可能被顶格处罚。这种执法不公不仅助长了企业的侥幸心理,更导致守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地方保护主义仍然是阻碍治理的重要障碍。在某些市县,地方政府为保住GDP和就业,对辖区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在跨区域执法中设置障碍。某中部省份环保督察组发现,某县级市为保护本地化工企业,竟要求环保部门“非重大举报不得进入厂区检查”,导致该企业多年来非法倾倒危废达10万余吨。这种“重经济、轻环保”的思维,使得一些地方成为固废污染的“庇护所”,也让跨区域整治面临“地方壁垒”的阻力。  
产业结构与治理能力的失衡构成了系统性挑战。我国固废产生量与处理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缺口:2024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6000万吨,而正规处置能力仅480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30亿吨,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0%。这种供需失衡一方面推高了合规处置成本,另一方面为非法倾倒创造了市场空间。更严峻的是,中小产废企业普遍缺乏污染治理能力,某调研显示,年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化工企业中,83%没有自建危废处理设施,92%依赖第三方处置,当正规处置渠道不畅或成本过高时,企业往往选择“铤而走险”。这种产业结构与治理能力的错配,需要从供给侧进行系统性改革。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新型固废领域表现突出。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型固废的处置问题日益凸显,但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这类“新生污染物”的界定、分类、处置标准缺乏明确规定。某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坦言:“一块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成本约2000元,而非法拆解出售贵金属的收益可达5000元,在缺乏强制回收制度的情况下,企业和消费者都倾向于选择‘黑市’交易。”这种法律空白不仅导致新型固废管理无序,还为环境犯罪留下了漏洞,亟待通过立法修订和标准完善来填补。  
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削弱了社会监督的效力。尽管生态环境部已开设线索征集专栏,但公众参与固废治理仍面临信息不对称、举报渠道不畅、保护机制不足等问题。普通民众难以获取企业固废产生、转移、处置的真实数据,对身边的非法倾倒行为往往“看得见却管不了”;而一些环保志愿者因举报污染问题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例,也让公众“敢怒不敢言”。这种“政府单打独斗”的治理模式,难以形成对污染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也不利于培育全社会的环境责任意识。  
四、破局路径思考:从专项整治到生态治理现代化  
实现固废治理的根本好转,需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从“运动式攻坚”向“常态化治理”的转变。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是破局的关键。在产生环节,应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企业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负责,从设计源头减少固废产生;在收集运输环节,建立“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固废去向的全程可追溯;在处置环节,加快建设区域性固废综合处理中心,提高规模化、专业化处置能力。德国的“工业4.0”固废管理模式值得借鉴,其通过物联网技术将产废企业、运输商、处理厂连接成智能网络,实现了危废处置的“门到门”全程监控,非法倾倒率控制在0.3%以下。  
完善经济政策调控机制能够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行为。一方面,应建立固废处置成本共担机制,通过环保税、处置费调节等手段,使合规处置成本内部化,缩小合法与非法处置的价差空间;另一方面,加大对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扶持,对使用再生原料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价格补贴,培育“静脉产业”市场。日本的“循环型社会”建设经验表明,通过制定《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建立“谁产生、谁付费,谁利用、谁受益”的经济机制,可使工业固废资源化率提升至95%以上。此外,还可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分散环境风险,同时倒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是解决行政交界区污染的有效途径。建议在重点区域建立“流域-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如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地区设立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固废管理协调机构,统一执法标准、共享监管数据、开展联合巡查。可借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河湖长制”经验,在行政交界地带推行“跨界污染治理长制”,由相邻地区政府负责人共同担任“治污长”,对跨界污染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欧盟的“跨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可参考,要求可能对其他成员国环境造成影响的固废处置项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共同审批,从制度上避免“以邻为壑”的污染转移。  
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科技与法治的双轮驱动。在科技应用上,应进一步拓展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建设全国固废监管“一张图”,实现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的全流程数字化监控;在法治建设上,加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细化新型固废管理规定,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将非法倾倒危废的刑事责任追究标准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降低至“实施非法倾倒行为”,增强法律威慑力。同时,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机制,确保环境污染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全额赔偿生态修复费用,避免“企业赚钱、政府埋单”的现象。  
加强廉政建设与权力监督是斩断利益链条的核心举措。针对环保领域腐败高发的问题,需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在制度层面,完善环评审批、固废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权力制衡机制,推行“阳光政务”,将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信息全程公开;在监督层面,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环保项目进行独立核查,防止资金挪用和项目造假;在问责层面,对涉及官商勾结、权力寻租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也要倒查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某省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的查处经验表明,通过“打虎拍蝇”与制度重构相结合,可有效净化政治生态,为固废治理扫清障碍。  
激发公众参与活力是构建共治格局的重要支撑。应建立健全公众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物质奖励和人身保护;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通过“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倒逼企业主动披露固废产生、处置等数据;鼓励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监督,支持其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某生态环境局公布的举报方式,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五、结语:三年攻坚的生态治理启示  
全国固废专项整治行动的启动,标志着中国环境治理进入“啃硬骨头”的深水区。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不仅是对非法倾倒行为的雷霆打击,更是对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检验。从卫星遥感监测到跨部门联合执法,从问题排查整改到长效机制建设,此次行动所蕴含的治理逻辑,正在超越传统的“运动式”整治,向制度化、精细化、现代化的治理模式迈进。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固废污染的形成非一日之寒,其治理也绝非三年之功。当专项整治的“疾风骤雨”过后,如何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协同共治的格局,才是决定治理成效的关键。正如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所强调:“专项整治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要通过这次行动,推动固废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碎片化治理向系统性治理转变,从单一行政手段向多元共治转变。”  
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征程上,固废治理如同一场大考,考验着我们的治理智慧与责任担当。唯有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治理模式创新,才能真正破解“污染-治理-再污染”的恶性循环,为全球固废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当三年后的“回头看”之时,我们期待看到的不仅是非法倾倒行为的大幅减少,更是一个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模式的全面确立,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的崭新图景。

来源: 城服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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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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