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本期内容: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培训问题解答
篇幅较多先截取部分给大家学习下,相互交流。
总则和第1-4 章(16 问)
问:为什么所有规范,更名为“标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
求,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
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
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
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因此今后只有全文强制性规范叫“规范”,其
他国标在后面修订过程中都会更名为“标准”。
问:GB 55027《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废除了 GB 50014 中很多黑体字的内容,
搬到了GB 55027 中有什么意义?
答:同上,这是国家标准化改革的统一举措,具体说明详见《城乡排水工程项目
规范》前言文字内容。
问:3.3.6 条,规定不设化粪池的情况下,如何防止污水管内堵塞和淤积问题?
答:见《给水排水》2022 年第一期,“《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十
问十答”文章第9 问。
问:外河有防洪堤,且城市地面线比防洪堤更低,这时候如何实现涝水外排?
答:这就需要设泵站进行强排,我国南方很多地区雨水都是强排,也有圩区排水
的方式,就是管道排到内河河网,内河到外河设闸站。
问:污水厂构筑物设计流量如何取值?这里面有旱季流量、变化系数、完全分流
制系统的雨季流量。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旱季设计流量、雨季设计流量的确定
及相互关系?
答:见《给水排水》2022 年第一期,“《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十
问十答”文章第4 问。
问:4.1.2 和4.1.6 条,这个针对的是片区、地区规划,还是地区内的某一条路,
每一个项目?对于某一段新建市政道路来说,道路横断面限制时,该如何执行?
答:4.1.2 针对的是每个建设项目,应该根据规划对这个项目下达的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指标进行设计。4.1.6 针对的是片区,条文说的很明确,“当地区改建
时……”。对于新建市政道路,如果规划给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很高,可以考虑
用道路红线外的绿地或者机非分隔带下的空间设置雨水调蓄利用装置。
问:4.1.3 条,(1)“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如何理解?上游
端排水系统采用的设计重现期高于下游端排水系统的设计重现期,可以吗?比如
有下穿立交或者上游管道所在的道路重要性更高的情况。
答:同一排水系统,可能其中某个地块重要性比较高,比如是学校、医院或者交
通枢纽,对于这样的地块,其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可以高于同一排水系统的周边
地块,但是建议除了这个地块的雨水管渠,其下游雨水干管也应按高标准设计,
同时这个地块标高也应该适当高于周边地块,否则在高重现期降雨时,易受到周
边地块排水的影响。对于下穿立交道路,其排水设计应符合标准5.10.3 的规定,
和同一排水系统不同设计重现期的概念不完全一样。
问:依据4.1.8 第3 小条,推理公式法如何校核内涝防治重现期?
答:推理公式法校核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建议参照《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的附录B,有比较详细的步骤介绍。
问:4.1.8 3 条规定, 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内涝防治设计校核时,宜提高表4.
1. 8-1 中规定的径流系数,提高之后是对管道、排涝泵站规模进行校核?比如
“当设计重现期为50 年~100 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30%~50%”;校核后不同
情况处理方式的说明。
答: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校核是需要服务范围内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
险设施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校核的。如果校核结果不能满足内涝防治要求,而源
头减排设施和雨水管渠设施已经分别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雨水管渠设计重
现期的,建议首先因地制宜设置足够规模的排涝除险设施,如果用地困难或其他
原因无法增大排涝除险设施规模的,可以考虑扩大部分雨水管渠。
问:初期雨水的收集量怎么计算?是按照降雨前期一定时间(如15min)的降雨
量来算,还是按照初期降雨毫米数来算?
答:初期效应一般是指降雨中最初冲刷地面产生的雨水径流其污染物浓度远远高
于降雨后期的现象,这部分雨水径流就是初期雨水,在考虑收集量时,首先要分
析排水体制的影响,对于分流制排水系统和合流制排水系统分别考虑影响因素;
对于设置在源头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可以考虑收集这部分降雨前期的降雨。但
是,对于一个雨水系统末端,受到不同入流点距离、管道沉积等因素的影响,初
期效应并不明显,特别是15min 出流时间,可能浓度还没有到达峰值,雨水系统
排口的径流污染特征需要根据具体的管网拓扑结构、管渠养护情况,经过长时间
不同降雨过程监测数据的积累才能获得,不能机械的套用标准中的案例或者其他
成功案例。
问:初期雨水的毫米数如何转换为截流管道的设计流量?
答:如果有调蓄,可以按照调蓄池放空时间来把水量转换成流量;如果没有调蓄
设施,建议分析服务范围的设计雨型,根据当地水环境容量,确定合理的受污染
径流的控制要求,以及控制降雨强度(即问题中所说的设计流量)和时间。
问:如果下穿立交不是片区最低点,且也不是比周边地块低,是否也必须按照下
穿立交标准来设计雨水系统?
答:是的,下立交的设施规模应满足在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降雨条件下,下穿立
交不积水。
问:4.1.12、4.1.13 和4.1.19 条,雨季设计流量的计算时,一般并没有现状截
流雨水量的数据,按照条文解释:参考英国的做法,分流制截流雨水量按照2
倍的旱流污水量,请问在进行管道设计时,污水雨季设计流量是否可参考此做法
进行预留,旱流污水量指的是平均日平均时流量吗?另外,分流制污水管在管径
选择时,考虑雨水的截流,但实际雨水是直接径流,或者采用海绵设施后径流,
那初期雨水如何进入污水管道系统?这个如何考虑?如何设置路径?
答: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该根据服务范围内城市水环境容量和面源污染控制要求
系统考虑,合理确定。要研究确定需要控制的受污染径流量,分析服务范围内的
源头减排设施控制污染量,最终确定需要输送到污水系统进行处理的雨水量,针
对实际项目,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标准条文解释中的案例介绍英国的做法,
是提供国外解决问题的思路供参考。
4.1.12 和4.1.13 中的旱季设计流量是指最高日最高时流量,这个见《给水排水》
2022 年第一期,“《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十问十答”文章第4 问。
如果分流制系统考虑截流雨水量,就要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将受污染径流截流进入
污水系统,截流设施可以设置在源头,或者设置在管渠过程中,也可以设置在雨
水排口,并采用截流阀、泵等措施,控制进入污水系统的受污染径流的水量和水
质。
问:设计重现期对应的暴雨强度,mm/h 是怎么得来的?
答:根据暴雨强度公式计算得到。
问:管渠重现期下在满足重现期的雨水管道的水量最多就是满管流,不能从井口
冒溢?在内涝重现期下管道是压力流,井口可以冒溢?是这样吗?
答:是的,根据标准要求,管渠重现期下在满足重现期的雨水管渠的水量最多就
是满管流。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雨水管渠可以超载,部分井口可能发生冒
溢。
问:山地城镇外围排水防洪如何和本标准衔接?
答:最重要的是保证洪水不入城,应该客水和涝水分开、高水和低水分开。山洪
应该由截洪沟排到城区外河或者满足行洪要求的河道,不能通过自然通道流入只
具有排涝能力的内河甚至是城镇雨水管渠系统。
第5 章(18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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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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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需要的留下you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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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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