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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排烟排热窗的相关答疑

发布于:2025-05-29 09:38:29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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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2.2.4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 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式应急排烟窗,且该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
实施指南:
(2)应急排烟窗应设置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的外墙上 部。因此, 无自然排烟条件并靠外墙或可以直接通向屋面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设置应急排烟窗;在高层建筑核心筒内位于避难层之间的楼梯间、地下建筑无法在地面设置排烟窗或直通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等不能直通屋面或地面的疏散楼梯间,可以不设置应急排烟窗;不靠外墙且不能直通屋面或地面的疏散楼梯间可以不设置应急排烟窗。
(3)应急排烟窗主要供消防救援人员在火灾发展的中后期使用。在建筑着火后楼梯间内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应急排烟窗应保持关闭状态,以维持楼梯间防烟所需正压或门洞口的风速;在平时,应急排烟窗可以开启,也可以关闭,一般应保持经常关闭的状态,以防止在楼梯间需要加压送风防烟时不能及时关闭。
(4)应急排烟窗应具有可靠开启、关闭的性能和便于消防 救援人员在楼梯间内 现场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开启的功能 。为便于消防救援人员根据楼梯间内的烟气聚集情况紧急开启应急排烟窗,设置应急排烟窗的建筑应在相应的楼梯间内设置可以供消防救援人员在现场手动开启应急排烟窗的就地开启装置。在消防控制室是否需要设置开启此排烟窗的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并能够利用联动控制装置上的按钮手动控制远程开启应急排烟窗,可以视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情况和建筑规模或需要开启的应急排烟窗的数量等具体情况确定,这些要求将由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专业技术标准规定。
(5)有关应急排烟窗开启装置的设置位置、方式、标志和联 动控制等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的具体要求,可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技术标准的规定。

2.2.5 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 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 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厂房;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仓库;

    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以及这些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4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间和走道;

    5 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实施指南:
(1)本条规定应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场所均需要设置 机械排烟系统,但是机械排烟系统在排烟过程中很容易受到火灾或烟气高温的作用而停止运行。一般来说,当排烟管道内的烟气温度高于280℃时,相应部位的排烟防火阀将会自动关闭并可能需要同时联动排烟风机停止运行。此时,室内火灾仍可能在持续发展中,火灾的烟气产生量还将不断增加,室内温度持续升高,导致建筑结构持续受到高温作用,烟气向建筑内其他空间不断蔓延,极大地影响消防救援效果,威胁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必须在灭火的同时尽快排出建筑内的火灾烟气和燃烧释放的热量。本条规定的场所应按下述要求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1) 地上建筑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且无外窗或外窗为不可开 启窗扇的场所,应在对应楼层的外墙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2)地上建筑顶层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且无外窗或外窗为不 可开启窗扇的场所,应在这些场所对应的屋顶或外墙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3)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生产车间中的辅助用房、 仓库内的库房和辅助用房,以及其他存在房间分隔的场所,应在 每间房间的外墙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对于厂房中的生产车间,商店的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建筑中的开敞办公区、观众厅、宴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应在这些 开敞区域的外墙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2)具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的建筑,主要指为满足建筑的 实际使用功能要求,不允许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建筑或建筑中的某些区域。例如,具有高洁净度要求的实验室、生产车间,具有高传染性或毒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有特殊防护要求或有高电磁屏蔽性能要求的场所,有特殊安保要求的金库和藏品库等。
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主要指室内可燃物的火灾主要以无焰燃 烧、阴燃为主,或明火小且燃烧速度缓慢的场所,如煤炭储存场所、粮食仓房等。
(3)本条规定中的厂房和仓库主要指其中的生产车间、库 房。例如,一座丙类生产厂房,其中的丁、戊类生产的防火分区,可以不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 拉OK厅(含具有卡拉 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其他类似功能场所不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是否需要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可以比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使用人员和经营特点等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本规范不作强制要求。
本条未规定应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其他建筑或场所,可 以根据建筑的实际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确定。
(4)为保证能够实现有效排烟排热,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 设置在建筑每层外墙的上部或屋顶上。当室内空间处于机械排烟状态时,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处于关闭状态;在平时使用时,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一般也应处于关闭状态。 有关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具体设置要求,例如,距离楼地面的高度、每个开口的大小和一个区域的开口总面积、设置间距等,可以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等技术标准的规定。
(5)与在楼梯间上部设置的应急排烟窗一样,在建筑外墙或 屋顶上设置的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也应具有可靠的启闭性能,并应设置可以供消防救援人员在 现场手动开启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控制开启的装置 。现场的手动开启装置,一般应能同时开启排烟区域的全部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在消防控制室的远程手动控制开启装置应能远程同时手动开启排烟区域的全部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当屋顶采用易熔材料作为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并依靠烟气温度或电加热熔化相应部位的材料排烟排热时,可以不设置就地和远程手动开启装置,但易熔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熔融温度应满足应急排烟排热的要求。
(6)有关开启装置的设置位置、方式、标志和联动控制等 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的要求,应急排烟排热用易熔材料的性能和动作温度等,可以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等技术标准的规定。
建筑面积的计算,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GB/T50353的规定。本规范有关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均与此相同。

答疑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4(暖通)

2-8  对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有以下疑问:

(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要求:……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如何界定?是指设置机械排烟区域的防烟分区有可开启外窗,还是指防火分区或者是楼层?

答:指《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规定的楼层、商业及类似人员密集场所、大于60m走道、中庭、歌舞娱乐场所;应在每层的外墙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未要求每个防火分区设置。

(2)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设置数量、位置、间距、有效面积(或具体尺寸)、高度等是否就按《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第4.4.15条和4.4.16条执行?

答: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设置数量、位置、间距、有效面积(或具体尺寸)、高度等目前可按《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15条要求设置,并由建筑专业实施。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是否代替《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11条、第4.1.4条的固定窗要求,即设置了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是否就可以不用设置固定窗?

答:《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4条、第2.2.5条代替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3.11条、第4.1.4条款。相应的“固定窗”改为“应急排烟窗或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4)固定窗以及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是否都由建筑专业判断和实施,暖通专业只需要在设计说明中体现相关条文,不需要在平面图、立面图上标明高度、面积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建筑专业施工图?

答:暖通专业可以在设计说明中体现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要求,具体数量、位置、间距、有效面积等应在建筑专业施工图中表达明确。

(5)以下场所该如何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①若该场所中无窗房间或走道不靠外墙也不在顶层,此场所的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如何布置?

答:①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规定,内区房间可不设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②工业厂房中洁净厂房、高温仓库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场所,考虑到开窗影响洁净度和产生结露,是否可以不设置固定窗和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答:②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的场所可以不设。

③靠外墙的房间设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用防火外窗是否可以?外墙是防火墙或者贴临室外疏散楼梯2m范围内时,该如何处理?

答:③与建筑专业综合判断,在不影响防火的情况下,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④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丙类厂房、丙类仓库,建筑屋面为钢结构屋面,工艺要求顶层不能将应急排烟排热设施设置在屋面,该种情况该如何执行?

答:④因工艺要求,不允许将应急排烟排热设施设置在屋面时,可在每层外墙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⑤对于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的丙类厂房和仓库,如果局部400 ㎡的车间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此车间是否也要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民用建筑内面积不大于200 ㎡的营业厅、展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等是否也要设置应急排烟排热措施?

答:⑤该400 ㎡设置机械排烟车间可以不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民用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 ㎡的营业厅、展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等,不需要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⑥处于内区,无法设置外窗的部位,即使按规范于建筑物四周外墙设置了应急排烟窗,也没办法有效排除内区房间的烟气,这是否存在矛盾?内区该如何设置应急排烟窗?

答:⑥应急排烟窗应设于每层外墙或屋顶,没条件设置的场所可不设。

(6)未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时,是否需要设置固定窗?

答:不需要设置固定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3.11条、第4.1.4条有关固定窗的内容由《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4条、第2.2.5条替代,相应的“固定窗”改为“应急排烟窗或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要求: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①这3种开启方式是否只要设计其中的1种就满足使用要求?②如何联动打开?是否可以理解为应急排烟窗及应急排烟排热外窗由现场手动开启或者在消防控制室内远程打开。

答: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由消防救援人员在现场手动开启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控制开启。当屋顶采用易熔材料作为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并依靠烟气温度或电加热熔化相应部位的材料排烟排热时,可以不设置就地和远程手动开启装置,但易熔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熔融温度应满足应急排烟排热的要求。

(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提到“排烟系统在失效情况下”,这个状态如何判定?如何联控动作打开应急排烟窗?或要求在什么时间打开应急排烟窗?

答:排烟系统失效包括排烟系统不能在火灾时开启,或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排烟系统自动关闭的情况。排烟系统失效由现场及消防控制中心判断,现场或消防控制中心判断机械排烟系统失效后,消防救援人员在现场手动开启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控制开启。当屋顶采用易熔材料作为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并依靠烟气温度或电加热熔化相应部位的材料排烟排热时,可以不设置就地和远程手动开启装置,但易熔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熔融温度应满足应急排烟排热的要求。

(9)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 ㎡的丙类厂房(仓库),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问:外墙设置的可开启外窗是否能替代固定窗?

答: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设置了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可以不用设置固定窗。

2-70关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的疑问: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 ㎡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这个2500 ㎡指的是这一层的建筑面积还是“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的建筑面积?如果指的是这一层的建筑面积,那么层内面积很小的会议厅、多功能厅仍有必要加设这套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吗?因为这些部位无外窗,若不在顶层,则要做很长的土建烟道通至外墙或屋顶,难度较大。

答:(1)是指该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500㎡。

(2)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有无特别设计要求?如何保证建筑内的排烟系统已失效(可能火势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还能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

答:(2)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就近手动(现场)和远程(消防中心)电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具体设置要求,例如,距离楼地面的高度、每个开口的大小和一个区域的开口总面积、设置间距等,可以参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4.15~17条执行。

2-73 针对《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5条,如何判断“无可开启外窗”?比如有外窗,但外窗很小或间隔很远,或没设置在楼层上半部,是否判定无外窗?有的防火分区确实没有外墙,或外墙都被楼梯间等占据,是否也必须设置?

答:(1)“无可开启外窗”指无外窗或外窗不可开启,或可开启外窗面积、高度、距离不满足规定。

(2)外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可以判断违反规定。

(3)防火分区确实没有外墙,或外墙都被楼梯间等占据,且无屋顶内区房间(空间),无须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2-74《建筑通用防火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1)其中的开启外窗是否有面积要求?例如:一个1000㎡、设置机械排烟的歌舞娱乐场所,该区仅设一个1.2X1.8m的可开启外窗,是否可以不设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答:(1)应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中4.4.15~17条要求。本题的示例不满足要求。

(2)不靠外墙,也不在顶层的,无可开启外窗的设置机械排烟的房间或大于1000 ㎡的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可不设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答:(2)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在每间房间的外墙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没有外墙和屋顶的可以不设。另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靠外墙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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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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